為民中之民的罪哀慟(拉九)

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祂的聖所,我們的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拉 9:8b) 

屬靈的人能參透萬事,以斯拉從歷史經綸中,深知神恩典中之寬容,窺見民中之民的罪中之罪,而能獻上牧者胸懷的捨己代求,分以下三點述之:
一、時刻感念神恩典中的寬容: 
以斯拉延續歷代志的文筆(據說兩卷作者都是以斯拉),從本卷的第1至7章,從波斯王古列到亞達薛西王七年,共歷經了四位君王、近八十年的期間,他深知神藉先知所說民必歸回故土、聖殿必被重建」的預言,必不落空(參賽 44:28、耶 29:10)。在獲得亞達薛西王諭旨的以斯拉,如同大權在握的欽差御史,在仇敵的計謀被打敗、在獲取無法勝數之金銀等建殿物資,掌握了天時、地利與人和三大優勢、身為神僕人的他,一方面堅信神的信實慈愛,卻未失去儆醒、沒有忘卻他是以色列家守望的人,從巴比倫回聖城、預備重建聖殿前,卻在亞哈瓦河畔,發現沒有利未人在那裏(拉 8:15),如同即將應敵爭戰的軍隊、卻沒有將士的景況,此時的以斯拉除了召聚同工、最重要的就是宣告禁食與克苦己心..神就以平坦的道路來應允他們。(參拉 8:23) 

人子啊,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結 33:7) 

二、敏銳察覺選民犯罪的嚴重:
當以斯拉察覺在嫁娶外邦異族女子的事上,官長及利未人是帶頭的罪魁,最熟稔律法者還犯誡命、知法犯法;而且在被擄歸回當中還犯罪,如同在假釋期再次犯罪,這真的是罪上加罪,大大辜負了神的恩典,所以以斯拉驚懼憂悶,手拔髮鬚、雙膝跪地,擔心滅族之大禍。如同尼希米在重修聖殿後,發現貴冑與官長放任百姓不守安息日,干犯了守蒙福聖日誡命之罪,還習以為常,他就採取斷然措施來改正(參尼 13:15-22)。屬靈的領袖當成為神與人神之間的中保、帶領群羊為犯罪哀慟悲傷,悔改認罪,恢復與神的關係。因為深知是信實守約的神(參申 7:9),但也不會以有罪為無罪,必追討其罪至三四代,豈可不戒慎戰競。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 14:18)

三、為罪人獻上卑微捨己的禱告:
以斯拉雖自己是政府要員、是未犯罪的文士祭司,但為了犯罪的同胞代求,為了整個民族不被神滅絕,他帶領同為神言語戰競的人,在神面前如同蒙恩免死奴隸(受轄制中、輕於所當受、稍微復興),以感恩乞求憐憫的卑微態度(抱愧蒙羞、罪孽滅頂、罪惡滔天),以「我們」代替「他們」的同理胸懷,獻上悔改認罪的代求;如同摩西情願捨棄自己成為大國的祝福、為將被滅絕的悖逆百姓代求;如同保羅情願為骨肉之親的同胞代求,寧願自己被棄絕、也是情願;如同我們的救主耶穌,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甚至在十架上還求神赦免其仇敵。

誠願我們學習以斯拉,為主守望祂的兒女、為罪人憂傷、並願意為迷失羊的回轉捨己代求。阿們!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 5:4、9 )                               
By 黃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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