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日子臨近(瑪四)
瑪拉基先知生於哈該和撒迦利亞之後,和尼希米先知同時期, 寫作時間大約是耶路撒冷已復興,在有省長治理他們的時候。 本書是舊約的最後一卷先知書,以色列人除了律法書之外, 在接下來的四百年間,神都沒有給他們任何的信息, 然而在這最末了先知書的最終章,神依然一直都在, 並等待他們回轉向祂。 本章的內容都是神要告訴以色列人的話,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將來的結局 「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 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 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你們必踐踏惡人;在我所定的日子, 他們必如灰塵在你們腳掌之下。」(1-3節) 這裡說到罪惡與黑暗的結局,指明那些敵擋主的、高傲的、作惡的、 虛假的敬拜的,在末日時將承受所該得的刑罰,如同被火燒, 且是全部燒毀,就連根也不留下。另一則是公義和光明的結局, 應許要給敬畏神的名的人,施予醫治的大能而且得到雀躍般的喜樂。 在這兩種結局中,端看我們如何抉擇,在這末世時代, 更當不畏艱難,活出與世人分別為聖的生活, 等待迎接屬神的永遠的國度。 二、人當做的事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 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4節) 舊約最後一卷的最後一個章節,唯一的吩咐, 就是要謹記摩西的律法。耶穌在四百年後道成肉身,來到他們當中, 那時百姓中有不少法利賽人、文士、律法師和祭司, 他們都非常在乎神的律法。 但他們大部分只在表面上執著於律法的條文和外在的行為, 並未從內心轉向神,也沒有遵行摩西律法所記載的。耶穌的到來, 就是為了成全律法,並教導百姓如何真正的看重神的律法。 既然我們選擇神這一邊,要做的事就是清楚知道神的誡命為何? 然而在末世,我們無法靠自己去對抗惡勢力,或惡劣的環境時, 當靠著聖靈,藉著時常讀經,牢記神的話語,在生活中實踐, 遵守神的誡命。 三、神將要做的事 「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 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 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5-6節) 這裡所說的就是預言耶和華的日子,在聖經看來是寂靜的四百年後, 神要來彰顯祂的作為,施行拯救,差遣先知以利亞來, 也就是施洗約翰;耶穌道成肉身的時候,曾說:所預言的以利亞, 就是施洗約翰(太 11:14)。神期望我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