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推諉,當回轉得生(結十八)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 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 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結 18:2-3) 以色列人流傳的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 百姓在被擄的苦難中,傾向將自己的遭遇完全歸因於祖先的罪, 彷彿自己只是無辜受害者。然而,神藉先知以西結宣告: 「犯罪的, 他必死亡。」(參結 18:4) , 宣告這俗語不應再被用來作為逃避個人信仰責任的藉口。 神並非否認罪會帶來跨世代的影響,而是宣告審判與救恩上, 每個人都要向神負責。換言之, 本章並非說祖先的罪不會對後代造成影響。罪常會在家庭、 社會與民族歷史中留下深刻後果;然而, 人不能因此把祖先的過犯當作自己持續犯罪、不肯悔改的說辭。 父親行義,兒子卻選擇強暴、拜偶像、欺壓困苦人, 兒子必因自己的罪受審判;反之,父親作惡, 兒子若看見父親的惡行而敬畏神、不照樣而行, 兒子也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參結 18:10–20)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 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 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 所行的惡死亡。(結 18:21、24) 在此當特別留意,本章不是教導人靠自身積功德、賺救恩, 而是強調在神施行審判時, 沒有人能藉著別人的敬虔逃避自己當負之責。 但本章尤其顯出神審判的公義與憐憫,因為義人若離棄公義、 轉而行惡,不能倚靠從前的善行自誇;惡人若真心離開罪惡、 遵行公平與公義,神就不追念他從前所犯的一切罪,必要存活。( 參結 18:21–24) 這並非否定恩典,而是呼召人以真實悔改和持續順服回應神。 神最終也說: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 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 18:23) 又說: 「 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何必死亡呢?」(參結 18:30–32) 可見神不是冷酷地定人的罪, 祂主動呼喚人悔改、賜人新心和新靈,使人得以存活。 對今日信徒而言,我們不能把屬靈冷淡、生命軟弱、 生活困境或信仰考驗,全然歸咎於原生家庭、 時代風氣或他人的過錯。趁著神審判的公義與悔改之門仍然敞開。 每一個人都要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