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果效必是平安(賽卅二)
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賽 32: 1) 本章1-8節可看到彌賽亞掌權的圖像, 回顧以賽亞書28至第33章間,共有提及4-6次「禍哉」, 可謂先知對猶大國等的嚴正警戒, 而第31章至第32章則為第五個「禍災」的內容。 當時位於猶大國北邊的以色列國,已遭亞述消滅, 其軍隊勢力對猶大國產生重大壓迫,猶大國國王為求自保, 選擇依靠埃及。然而,從20章4-6節可明確知道, 依靠埃及並未讓猶大國得到平安,反而招致虧損,因此, 以賽亞書第31章,先知再次警告以色列人倚靠埃及將遭致禍患。 本章有別於前章的警告口吻,一開始先揭示將有一王(彌賽亞) 公平公義治理國家的預言。其中提及在彌賽亞治理下, 如同避暴雨的隱密處,又像河流在乾旱之地(參賽 32:2), 是安穩的國度,與先知當時所處的環境形成強烈對比。 其中關於人民的部分,在彌賽亞的國度,百姓得到更新, 有屬靈眼光和判斷力,能謀高明事(參賽 32:3-8)。 本段鮮活預言公義的王治理國家的圖像, 令人對於這個新政權有迫切想望。 安逸的婦女啊,要戰兢;無慮的女子啊,要受騷擾。脫去衣服, 赤著身體,腰束麻布。(賽 32:11) 9-14節警示百姓應當警醒,先知提醒猶大國百姓, 國家正面臨存亡危機,應當警醒度日。 亞述在當時係猶大國存續的重大威脅, 但先知在此竟然稱猶大婦女為「安逸」、「無慮」, 成本章第2個重大對比。經文中的婦女或女子, 論者有認指涉對象為猶大百姓,而不專指女性而言;當國家遭患難, 身為國民應該有危機意識,而非表現安逸、無慮, 否則滅亡就是遲早的事,因此先知告訴百姓要聽他的警告(參賽 32:9)。 其實大禍臨頭卻渾然不覺的情況,在生活中俯拾皆是。 例如為求便利而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交通事故; 停等紅燈時逕行轉彎, 殊不知對向來車沒有預見這種情況而急速通過路口發生碰撞, 在還沒「享受」到自己小聰明所帶來的便利前,就先發生苦果, 輕則賠錢了事,重則不堪設想。就如當時的百姓, 沒有意識即將面臨的危險,仍過著原本安逸生活,在此先知預言, 國家將遭毀滅,土地將生長荊棘蒺藜(參賽 32:13)。 等到聖靈從上澆灌我們,曠野就變為肥田,肥田看如樹林。(賽 32:15) 雖然國家將面臨毀滅,房屋田地被傾覆,但是並非絕望, 本段話鋒一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