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煉淨「流人血的城」(結二十二)
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 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 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 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 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 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 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其實耶和華沒有說。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 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結 22:25-29) 本章乍看之下,還以為神要先知審問的對象是萬惡的所多瑪、 蛾摩拉(參創 18、19章)。哀哉!曾幾何時為神所愛、 滿有榮光、華美盛世的「聖城耶路撒冷-神的聖所」 竟藏匿可憎之物,不僅神的聖物被玷污, 整座城自牧者到眾民為謀己利天天草菅人命,充滿虛謊。而「 流無辜人的血」為整個社會氛圍係「強凌弱、眾暴寡」, 人們為討好污穢不堪的偶像不惜將兒女活活燒死獻上。 此等慘絕人寰,傷天害理之事年復一年, 隨從肉體衍生出種種的不法貪欲、淫亂荒誕更是百無禁忌, 為求肉體歡暢不惜敵擋真神的公義與聖潔, 遑論遵守神所賜福的安息聖日? 難道作惡的竟真的不知還是故意為之?按神的公義憐憫, 在刑罰前定要讓先知審問審問!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 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 10:26-27) 。 本章發生在以西結先知被擄第七年所看到的異象, 此時離耶路撒冷被攻破還有大約四年。 神要先知把本章所羅列的種種惡行傳達給同樣被擄的同胞, 而這些人內心往往還存著幻想,以為耶路撒冷有聖殿,不會滅亡, 先知的使命是打破他們虛假的安全感, 表明因為人的罪孽使地遭受不潔淨, 褻瀆神的後果就是被分散在列國列邦, 而流人血的城必要用神烈怒之火來煉淨。 歷史告訴我們,罪孽愈深重所受的刑罰就愈慘痛。 我們或許不致犯上述「流人血」的罪, 但當我們順從情慾選擇性的守道,是否有警覺聖靈會責備? 倘若我們不追求聖靈時時充滿,結果就是常被情慾所勝被罪引誘。 當我們領悟所受患難來自神的管教也不要灰心, 表示祂的愛永不改變,祂仍愛我們到底! 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因我與你同在。 我要將我所趕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 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