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謹守神的戒命(尼十三)
我的神啊,求你紀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 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尼 13:29)
尼希米記13章記載了猶大人屬靈復興後的退步, 以及尼希米的改革行動。若歷史停在13章3節, 會是一個好的結局: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恢復對神的敬拜;但現實並非如此,約十年後, 尼希米離開耶路撒冷、返回波斯,再次回來時, 發現百姓遠離神的律法,跌入過往的錯誤。
13章記載了他們在四個方面違背神的律例:
ㄧ、聖殿的律法:祭司以利亞實與亞捫人多比雅勾結, 竟讓外邦人居住於聖殿的庫房,嚴重玷污神的聖所。
二、奉獻的律法:百姓停止奉獻,導致利未人與歌唱者無法維生, 被迫回田工作,敬拜制度癱瘓。
三、安息日的律法:百姓在安息日續行商業活動, 外地商人也在安息日販售貨物,褻瀆神所定為聖的日子。
四、通婚的律法:猶大人娶外邦女子,子女不再講希伯來語, 失去屬神的文化與信仰傳承。 這些問題反映出人性的軟弱與律法無力改變人心。因為賜生命聖靈的 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 8:2) ,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所說,唯有靠著基督與聖靈才能勝過罪。 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使我們因信稱義, 不再被定罪。
尼希米面對罪惡,採取了四個行動:
ㄧ、曉之以理:他提醒百姓過去因違法招致災禍, 如今若再重蹈覆轍,神的忿怒必再臨。
二、不畏強權:無論是貴胄或祭司,他都毫不退讓地指出錯誤, 堅守神的標準。
三、清除罪惡:他趕出多比雅、潔淨聖殿、斥責並懲戒違法者, 包括打人、拔頭髮,恢復秩序。
四、揀選忠僕,恢復敬拜:重新設立利未人與歌唱者的職分, 百姓也再次樂意奉獻。
全章尼希米四次禱告,懇求神記念他所行的善與對罪惡的潔淨行動, 他言行如一,也是一位常常在神面前屈膝的禱告者。 尼希米在這章最後的一句話:我的神阿,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他 一生為主打了美好的仗,如同保羅在提摩太後書4章所言:那美好的 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也在這屬靈的戰場上。 我們是否也有信心走完神給我們的路,像尼希米與保羅那樣, 堅定信仰,持守神的戒命,為主打美好的仗?讓我們時常禱告神, 幫助我們持守真道,靠主剛強,直到見主面。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 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 4:8)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