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憫窮乏神必賜福 (申十五)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申 15:10)

本章記載關於豁免的條例:每逢七年的末一年,在這一年,以色列的債主必須豁免同胞的債務,也就是把所有的虧欠都一筆勾消。白白豁免本是不合乎常理,然而幫助窮乏者在神眼中是看為重要的事,如同箴言教導我們,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參箴 3:27);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 14:31)。豁免的條例,是要以色列人學習憐憫窮乏的弟兄,並且出於樂意的施予,將主導權交給神,明白主必賜福;其次是要以色列人對神慈愛的感謝,神曾經帶領身為奴隸的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賜給他們一片土地,因此,神期望以色列人對窮困的同胞施與同樣的憐憫。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 15:11)
我們今日的獲得,都要感謝神的恩典和賜與,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 4:7)倘若這都不是自己能力所高傲的成就,那回饋於自己的同胞或需要幫助的人,就更是理所當然了。窮人永不斷絕,或許這就是人世間勞苦愁煩、無可避免的事情,但我們可以學習手心向下的藝術,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從這小小的感恩與憐憫,去體會神的大愛。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申 15:15)
施予或是豁免都並不容易,我們常注重表面上的得與失,認為給予就是失去,饒恕就是吃虧,而聖經中的道理卻是「看似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看似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基督徒應追求靈裡富足而非物質富足,要效法奉獻兩個小錢的婦人,不當無知的財主。現今我們蒙了主耶穌的救恩,對神有永遠虧欠的愛,更要學習聖經中的教訓,透過憐憫、行善,將這份愛體現在日常生活。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 19:17)

By童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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