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的兒子不認識耶和華(撒上二)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2:12)


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與非尼哈,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沒有按著規矩從獻祭取所應得的分,在未燒脂油以前就來取生肉,還語帶威脅不給的話就用搶的。他們又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父親以利從眾百姓聽見他們的惡行,指正他們,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2:30)

​因為孩子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沒有好好管教孩子,被說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導致在以利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兩個兒子必一日同死。如此嚴重的下場源自於孩子不認識神,認識神不應只是頭腦裡的知識,而是要進入與神的親密關係中,成為在神裡面的人;所以要建立家庭祭壇,教養孩子以神為中心的生活。
在孩子成長的階段過程,六歲以前的孩子總是「爸媽說」,做什麼事前懂得問過爸媽的意見、看爸媽的臉色。而六到十二歲的孩子進入了學校,發展為「老師說」,開始會以學校老師的說法來挑戰爸媽所說的。十二歲至二十二歲間發展自我的價值,在依賴與獨立中掙扎,開始有自我定義的需要,卻總是以「朋友說」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也不見得聽得進去父母所說的了。二十二歲以後「我怎麼說」就怎麼做,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從這些成長的階段過程看來,孩子的成長確實會被環境所影響,因此從幼兒園開始,爸媽所說的話開始受到了「可是,我們老師說…」的挑戰,也開啟了親師溝通的大門,為了孩子的教育會討論起行為或觀念偏差的指導方針。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詩篇119:11)
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 神呢。(創世記39:9)

一個屬神的家庭如果能夠在家庭祭壇中給予足夠的宗教教育,讓神的話能夠進入孩子的心中,讓孩子真的認識神,知道按著「神怎麼說」的行,應該會有大大的不同,不僅是閃避罪惡、遠離誘惑、不要得罪神,更可以尊重神,照神的心意而行(What Would Jesus Do)。不只是我們對孩子的教養,包含我們自己,都值得檢討我們是否有按著「神怎麼說」來生活,把神的話放在心裡,在我們的生活所行,以神的事為念。尊重神的也必得神的重看,照著神的心意而行,成為忠心的祭司,神也會為我們建立堅固的家。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2:35)

 by林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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