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後裔(代上一)

亞伯拉罕的兒子是以撒、以實瑪利。以實瑪利的兒子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其次是基達、押德別、米比衫、米施瑪、度瑪、瑪撒、哈達、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這都是以實瑪利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就是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書亞。約珊的兒子是示巴、底但。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的兒子是以掃和以色列。(代上一28-34)

    聖經進入歷代志,一開始談及族譜,這是以神的角度來記載,重點是紀錄神的國度,也就是神救贖的體系。歷代志是在選民被擄歸回後所記錄的,表明要更加地確認選民的身分,是從獨一真神所揀選的群體,從創世紀的記載,神特別揀選了亞伯拉罕,要成為這選民的系統,必須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創 25:1-6CUV 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CUV 25: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CUV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CUV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CUV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CUV 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按照人間的自然倫理而言,呼叫亞伯拉罕為父親的男子,一共有八位,也就是說,源於亞伯拉罕的兒子,一共有八人(創二五1-6;代上一28-34),但是,對於同是源出於亞伯拉肉身的這八個兒子,在屬靈的層面裡,經由不同的觀點,將有不同的分類與評價。

    如果透過亞伯拉罕的妻撒拉死了之後,他在晚年之時所娶的妻「基土拉」來檢視他的兒子們,我們從聖經中所得到的信息為: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創二五4),而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雖然這六個人也是源出於亞伯拉罕,但是在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福分上,他們是無分的,在真神經由亞伯拉罕而展開的救贖經綸中,他們是不入列的,因此,他們最後的結局是:打發離開他的兒子,往東方去。

    加 4:21-22CUV 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麼。CUV 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如果透過舊約「律法」的觀點來看亞伯拉罕的兒子們,也就是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他們將會看到:「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然而,真神直接向亞伯拉罕宣布:「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創二二2)。這也就是說,在神的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兒子,就是他從應許中所得到的獨生子以撒,其他不是在真神應許之下生的兒子,雖然有七人之多,但是在真神救贖經綸裡全不算數,他們的結局就是離開應許的兒子以撒,或是被「趕出去」,或是被「打發」離開,其目的就是「不可與應許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都是敬拜獨一真神,但是對神的角度來看,被揀選的系統就是唯一,也就是要成為那應許所生的以撒,那才是真正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要成為這樣的後裔,必須經過主寶血聖靈運行的洗禮,盼望我們每個人都能從聖經信息中找到得救的信息,進入這被神揀選的系統中。

    加 3:27-29CUV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CUV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CUV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by劉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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