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患難愁苦的日子(伯三)

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伯 3:20)

在神允許撒但的攻擊下,約伯一夕間面臨喪失兒女與一切家產、經歷全身長滿毒瘡的蝕骨之痛、還要面對妻子的數落及朋友無聲的憂愁。遭遇這樣一連串打擊,約伯雖然都沒有埋怨神或做出犯罪的行為與言論。但是帶著肉體之軀,承受著非一般人所能承受的壓力,即使是約伯這樣正直的完全人,縱然有極大的信心都不免軟弱、低落而有了這段哀哼咒詛自己誕辰的獨白…。

有時我們所遭遇的患難與心中的愁苦,會動搖我們自以為堅固的信仰。在約伯面臨磨難與痛苦地當下,他也不明白神為何要讓他經歷這些患難? 一次又一次的「願」強烈的表達著若生命的境遇竟是如此,那「倒不如不出母胎的好」的情緒;也表達了他「死了還比活著好」的消極與生不如死的現狀。

我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 139:13-14)

每個人的出生不是偶然,都是神的計畫,既是神的計畫就有重要的價值與意義。正如我們熟悉,敬畏神又正直的約瑟,17歲被兄長賣到埃及為奴、被主母陷害下監獄、被囚禁時解救酒政卻被忘記,歷經整整11年受苦的歲月,最後當上宰相,曲折磨難的日子每一刻都是艱辛的。遭遇患難的日子要堅定信仰實屬不易,但是約瑟深知道,神使他受苦的意思原是好的,為要藉由他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神的美意 (創 50:20)。

從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也告訴我們,死了並非比活著好,也絕非一了百了。乞丐拉撒路在死後被天使接去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死後下到陰間才是他受苦的開始。生命的主權在於神,重要的不在於生命的長短,神使我們受苦絕非徒然,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活著已在基督裡,並且將來也能在基督裡死去。

凡勞苦和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 11:28)

有時我們在面對正遭受患難愁苦的人或自己時,因為情緒壓力之下可能有一些不合理或負面的話,不要急著糾正,要接納自己與別人負面的情緒,讓人把真實的感受說出來,因為傾聽與理解也是一種愛,而耐心的陪伴與不間斷的關懷,更是讓失喪的人再歸向神的力量。

我們都像約伯一樣被神圍起的籬笆保護著,也曾經歷神大大小小的恩典,更知道恩典的源頭來自於神。但是經歷神的恩典過後,當我們在遭遇困境的關鍵時刻裡為何因為眼前的困難就對神失去了信心呢?如果我們只將眼光放在患難的當下,將無法看見在時間延長後神要讓我們學習的功課。有神同行的道路,並非指好運連連、諸事順利,而是不論遭遇何事,都能堅定繼續跟隨神的信心。

但像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耀如圈裡的肥犢。(瑪 4:2)

願我們都能在經歷患難的日子裡,思想賜恩典與生命的神,安靜等待神的光再照耀。
by陳怡頻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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