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詩八十二)

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詩 82:8)

    神為什麼必須存在,因為世上不公不義之事太多了!聖經上告訴我們,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 7:29),也因著這樣的原因,為了維護人和人之間的公平,國家有了法律,施行公平正義,好讓所有人得到真正的保護。

    換個角度思想,當法條越訂越多,法律制度越來越完整,照理來說這個地方會越來越有保障,作惡的人應該越來越少才是。但事實卻是與之相反,法條會越來越多,是因為犯罪的人越來越多,而這些人的增加,是因內心生出許多的巧計。國家的法律若沒有辦法解決人心的罪惡,那麼不法的人只會越來越多,人心有自己的一套行為標準。但因為如此,神必須存在,並且需擔當審判者的角色。世界上所有人的行為都在這位神的眼中,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申 1:16-18)

    當神的百姓在曠野行走時,神有選立審判官來分擔摩西審判的工作。為什麼要審判?表示在神的國度中,神有一個標準,要按照神所指示的去行。神的百姓在埃及地這麼的久,可能已經照著埃及地的人拜神的方式來拜神,現在神揀選他們出來,要改變原本的生活模式,回歸神的標準,確實也需要有時間適應,因此神特別頒布了律法,而百姓遵行律法才是真正愛神的表現(申 6:4-8)。而這些審判官的任務也是要這些百姓,按著神的真理而行,過著真正愛神的生活。審判之時不可依人的情面大於神的真理,因為神的律法書就是審判的一切標準。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 12:48)

    主耶穌在世上所傳的道,也就是末日審判的依據,愛祂的也必須遵守祂的道(約 14:23-24)。親愛的朋友,或許我們也是相信有神並且愛神的,因此我們才會願意安靜來閱讀此文章。或許我們正在找尋生命中真正的公平正義,努力地追尋真神的一套標準,願我們都能被神的愛所感動,進而來遵守這本聖經的真理,因為這是我們將來站在神的審判台前審判的唯一依據。深信真心愛神的你,也能體會詩人的心:「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阿,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 14:22-23)

by劉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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