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刑杖的執法與受刑(賽十)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裏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賽 10:5-7)

列出以色列人的罪狀(1-4節)
從第9章開始,到這第10章第4節,都在描述以色列人所犯的罪。
首先是驕傲自大,不知悔改。再來是領導階層:長老和尊貴人,還有以謊言教人的先知。他們引導百姓使他們走錯了路。另外還有北國以色列或是南國猶大國都一再出現的問題:崇拜偶像。因此,神利用外族(亞述)
侵作為懲罰的工具。

第9章神先興起亞蘭人、非利士人來懲罰以色列人。不過以色列人卻沒有因此悔改,所以第9章12節和結尾(21節)都寫下同一段話,「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到了第10章,提到以色列人的罪是強的欺負弱小的,長官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的判語,欺負貧窮人、孤兒、寡婦。所以10章第4節的結尾同樣還是「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今天我們應該要思考看看自己的信仰是否有出現類似選民所犯的罪呢?教會有驕傲自滿嗎?領袖們有沒有引導百姓走正確的路?我們崇拜的是甚麼?是物質的榮耀嗎?還是新興教會流行的敬拜模式氛圍之類的?還是雖然做了許多,其實卻希望信徒們崇拜的是我自己?

神藉著亞述施行管教(5-19節) 
根據1-4節,神更加憤怒,由於以色列的不義、奸詐、壓榨寡婦孤兒,這次神選擇亞述作為祂的棍和杖,當懲罰工具去攻擊不聽神話語的百姓。

當時世上最強大的國家就是亞述,既然以色列持強搶奪弱小的,神就叫亞述來搶奪你。神將亞述當作「工具」懲罰自己的選民,但不表示亞述就能夠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亞述本身也是狂傲自大,流無辜人的血,他認為能夠開疆擴土乃是自己的能力(13-14節)。所以,神懲罰完自己驕傲自大的百姓後,狂傲的亞述也會受到神的審判,神會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17節)。
當那日,亞述王要在挪伯歇兵,向錫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掄手攻他。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以驚嚇削去樹枝,長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賽 10:32-33)

公義必定施行,拯救一定臨到(20-34節)
神是公義嚴厲審判人的神,但祂也是富有憐憫的神。
在懲罰選民之後,憐憫也會臨到他們,使他們蒙拯救,從被擄之地歸回,將仇敵消滅。

心得:
我們個人或是教會的信仰,有時會遇到一些來自外邦人或是社會上給予的阻礙或衝突,可能是一些傷人的話語或是令我們招致吃虧的事。這些不順遂的事發生時,人當下的反應難免生氣、惱怒,不過要想想這些事是否是神的工具?是否為神允許他們發生的,為的是要管教、提醒我們?

因此,我們應該要調整當下的反應,檢查反省自己的言語行為是否有得罪神,令祂不悅的地方,趕緊求祂原諒。這樣我們或許可以得到神的寬宥,而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事、物,公平公義的神自然會給他們應得的結局。
(耶穌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 8:29)
by郭逸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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