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 (太 6:4)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太 6:6、18)
本章從19節可將結構切分兩大段,第一段:1-18節,講述3件事─(1)對人的行善(2)對神的禱告(3)對自己的禁食;而不管對象是誰,都要我們在「暗中」,意即任何事都只需默默去做就好,讓在暗中的神去察看,他必然報答你,而也因為神會察看我們所做的事,所以我們必須時時儆醒,做任何事前都要好好的思考「是否為神所喜悅的」,就像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開始的勸勉一樣。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1-2)
我們一切行事為人是為了討神的喜悅,而不是討人的喜悅;討人的喜悅只是今生的驕傲,或能取得屬世的財寶,但在得到屬世的榮耀與財寶之時,卻也失去了從神而來的賞賜,實乃「得不償失」,故不要去追求屬世的虛榮,是主耶穌於此處再三的告誡。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 18:12)
本章第二大段:19-34節,這裡強調另一件事,即「神與這世界,對我們而言是『沒有』五十五十平分」這般的事情,如上所述,當你得到屬世的榮耀,就沒有神給的報答了。誠然,我們生活在世上,多多少少還是得為了生存去努力,畢竟從亞當開始,就被神宣判要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著吃的,要汗流滿面才能得餬口;然而,孰重孰輕?吾等是否真有辦法拿捏得當,符合本段的要求?是否會有「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的感覺呢?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的意思)。(太 6:24)
綜觀本章,耶穌告訴我們很多的「不要」,也提醒我們,要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要先求什麼,不要被這個世界「虛空的價值觀」給迷惑、綑綁住了;然而從舊約到新約,再到現今世代,神不斷的苦口婆心、耳提面命,不論用懲罰的,亦或用獎賞的,甚至交代先知傳達,或直接道成肉身、傳講道理,而我們知曉這些事...真知道現在所看重的,所追求是什麼嗎?深值反思。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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