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四)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 4:23)
馬可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在海邊講道,和馬太福音十三章,敘述的是同一時間的事情,其中也重複記錄了相同的,撒種的比喻、長苗(稗子)的比喻、芥菜種的比喻,而在這兩章中,主耶穌也重複說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一樣的話語在馬太福音十一章、馬可福音第七章、路加福音第八章、路加福音十四章都記載著,以及到了啟示錄中,使徒約翰在異象中見到神,神要求他寫信給七個教會,信中也分別提醒這七個教會「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都應當聽」,這個耳,說的是「屬靈的耳朵」,在聖經中反覆出現,代表這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們應當仔細思量,現今的我們,在「聽道」的時候,「聽到」了什麼?是否像在好地上面撒種一般:結實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呢?還是飛鳥來了就吃盡、日頭一曬就沒有了?

主耶穌告訴門徒,對外講道的時候要用比喻,當剩下門徒的時候,祂就願意仔細說,差別就在於,在外聽道的人,未必是真心來聽主耶穌講道,可能只是湊熱鬧:「聽說這裡有神蹟奇事,會醫病趕鬼,我來看看有沒有?」的心態;但門徒不同,門徒們聽道是竭力追求的心態。如同保羅在腓利比書中說的: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腓 3:12)

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惟有竭力追求、攻克己身,才能得著。石牌讀經進度從舊約進入新約已經一個月了,新約帶來了主耶穌的作為,主耶穌迫切殷勤的傳講,主耶穌為我們遭受凌辱,以無罪之身釘死在十架上,用祂的血作為贖價贖了我們,又道成肉身,復活成聖,讓舊約中的預言應驗,讓萬民知道,祂是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神,我們這些贖民,在祂眼中,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感謝神!我們如此不配,卻能蒙神揀選,我們更應當在現世的生活中,看重自己選民的身分,從外邦中分別為聖,做神無愧的工人。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豫言,到約翰為止。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 11:12-15)
by沈秉儀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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