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微知著的忠與義(路十六)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 16:15)

本章1至12節,講述不義管家的比喻,旨在闡明金錢的正當使用與不正當使用。當一個管家被他的主人說浪費財物,管家知曉自己將被辭退,就尋思如何才能在失去工作後還不需為生活煩惱,於是就擅自減債以保全自己,但他的主人卻沒有因他擅自減債之舉而生氣,因為他的主人是主耶穌;主耶穌稱讚他,因他將這些會毀壞的世上財物,給予需要的人,賙濟貧窮、積財寶在天上。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 16:13)
一個僕人能事奉兩個主子嗎?一個人若是貪愛錢財,就無法進天國(參太 13:22、可 18:24);而法利賽人卻貪愛虛名及錢財,所以恥笑耶穌的這番話。然而,舊約(律法和先知)到施洗約翰時就結束了,恩典時代降臨,主耶穌的福音將要傳開,萬民都要聽從主的福音進天國,天地終將毀滅,唯有神的律法永存。及至如此,「信者恆信,不信的人就是不信」,本章19到31節講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財主天天享受,而乞丐拉撒路保守煎熬,有一天他們都死了,財主在地獄受苦,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中;財主求亞伯拉罕幫他向還在世上的兄弟做見證,免得渠等來地獄受苦,亞伯拉罕回答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情同此理,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參路 16:12)眼前的律法都不遵守,神怎麼會降下祂的恩典呢?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 16:10)

聖經中曾是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看見馬利亞用珍貴的香膏給耶穌抹腳,為那香膏的價值而嘆息(參約12:3-6),而最後也是他將主耶穌賣掉;若猶大在這事發生後有警覺,或許就不會將耶穌賣掉了!然而他卻為世上的財富將主賣掉,正如經上所說,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 16:11),猶大甚至以正常管道賺錢都沒做到,遑論去天國享福。

聖經上也有諸多相關實例,如耳熟能詳的參孫,他若沒有娶外邦女子大利拉,就不會被非利士人捉拿羞辱,此件當今教會常出現的小事,在當時是一位士師付出與3000非利士人同歸於盡的代價;然而當然也有正面的例子,約瑟聽從父親的話、行神所喜愛的小事,並在埃及遭患難時也不偏離正道,因此神賜下恩典,成為埃及的宰相;大衛是一得神喜悅的王,但就看了一眼拔示巴,在這小事上不忠心,最終犯了姦淫,使他的家不離開刀劍!我們切莫認為犯一點小錯並不會怎樣,大衛也只不過是看了一眼,但就那僅僅的一眼,讓他後悔一輩子!我們無論大小事,都要遵行主道,盼人人都能在各樣善事上蒙神成全,藉著耶穌基督在心裡行各樣好事榮耀主。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來 13:21)

By葉鈞韶(高中班學員)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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