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祢所愛的人病了(約十一)
他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約 11:3)
約翰福音十一章是約翰福音中七個重要神蹟的最後一個,「死人復活」,彰顯主耶穌是超越生命的主。人類歷史上的許多教主們,沒有一位有能力叫人從死裡復活,只有主耶穌能,因為祂是天上真神,萬物由祂所造,自然祂有能力改變一切,包含自然界原本不可逆的一切變化。拉撒路的復活,也預示主耶穌即將受死,三天後從墳墓裡復活,就像這章的主角拉撒路從墳墓裡復活一樣,身上還纏著繃帶走出來,恢復成原來的活人。
(耶穌)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 11:43-44)
值得注意的是這位死裡復活的拉撒路,他的姊妹們在他還沒病死之前,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跟耶穌求醫治,而且很肯定地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因為他的姊妹們知道病得如此嚴重的兄弟,只有主耶穌能醫治他,她們也相信耶穌必定會醫治不推辭,因為她們深知道,「耶穌很愛我們這一家」。因為聖經記著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並拉撒路。」(約 11:5)
我是不是耶穌所愛的人?我的家是不是耶穌所愛的一家人?值得深思!
其實耶穌很愛一切屬祂的人,但是,誰才是耶穌所愛的人?耶穌曾說過:「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 14:21),意思是「遵守神命令的人」,就是真的愛主的人,這樣的人也必是耶穌所愛的人,祂必垂聽他們的祈求,成就他們一切所求的。如經上記著: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
這位真神,連獨生子都願意給信祂的人了,還有什麼是不會給的?永生嗎?給!
想成為主耶穌所愛的人嗎?那就要先遵守天父的旨意,凡祂在聖經中所示範、所教訓,與得救有關的一切「基本行動」(真耶穌教會的五大教義)都要去行,如:受流動活水中全身入水的浸禮、受與主有分的洗腳禮、守第七天也就是星期六的安息日、領受聖餐的聖餐禮、領受聖靈。
然後還要遵守聖經中所有要我們去行的「一切」命令,如:彼此相愛、保守聖潔、主內聯婚、十一奉獻等等。當我們切實都做到了,這時,不用懷疑!我們就是主所愛的人。這時,無論我們遇到何事,相信「第一」個該想到的,就是主耶穌基督,因為祂是全能的天上真神,在祂沒有不能成就的事情,連死人都可以復活了,何況是我現在所要祈求的事呢?
筆者每次祈求一件事,時間拖久了,難免會軟弱,總是想到下面這段經文,然後就充滿信心,最後也都蒙應允。因為這位真神,是使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因為有何事比「死人復活」更困難,比「無中生有」還偉大呢?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羅 4:17)
By 高春霖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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