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 1:17)

【羅馬書】,又稱「保羅達羅馬人書」,是保羅於主後57-58年間,寫於哥林多城,是保羅第三次海外傳道途中,在回耶路撒冷路上所寫的,對象為羅馬地區的信徒。在此之前,保羅未曾到過羅馬,然而,此時羅馬已有許多人信主,這些人當中有不少是外邦人來信主的信徒。為了堅固羅馬信徒對主的信心,保羅以【羅馬書】闡明「因信稱義」的真理,成為今天關乎救恩真理的聖經重要依據。

「因信稱義」就是「因著對主的信心,就能被主得稱為義」。被主稱為義甚為重要,因為這樣就能與神有了關聯。稱義可以用白話解釋為「被主稱為是主所喜悅的」,因為「義」可以說為「主所喜悅的一切事物」:義人,就是主所喜悅的人;行義,就是指一個人有主所喜悅的行為表現。以色列人祖先-亞伯拉罕,就是因為「相信」而得神的喜悅、被神稱為義,是最早「因信稱義」的人。

亞伯蘭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創 15:6)

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就提到「義人必因信得生」,這是引自哈巴谷書二章四節,這是說:所謂的義人,單單因爲「信」就可以得到「永生」。這是多麼美好的信息啊!相較於其他宗教,我們不必苦行、不用鞭笞自己、不必齋戒、不必在身上留下傷痕以示忠誠,只要相信,就能得永生,就這麼簡單!

當然這裡的「信」,希臘文做「πίστις」,不同於中文對「相信」的一般解釋:中文的「信」通常只有思想程度上的相信,不必帶有行動;然而希臘文的「信」,是深及完全的堅信,有著由相信而生的神聖火熱,並且含有「順服」之意,是完全信靠,並願意且確實有行動的回應。

因此保羅這裡清楚地解釋,所謂能得神所喜悅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本於信」,就是一開始以單純的心從信耶穌入門,並以行動印證這份相信,也就是接受洗禮、受聖靈、守聖經道理,然後願意追求長進,藉著充滿的聖靈開啟心竅,進一步更明白真理,達到「以致於信」,如同使徒保羅一樣靠聖靈的啟示,更充分深切地明瞭神全盤的救恩與奧秘,使他的內心因「以致於信」的感動強烈莫名,產生願意立志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的行動!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羅 5:1-2)

信耶穌就這麼簡單,只要因信,就能被稱為義,使今生得平安,將來得永生的生命。對於已信主的人,當思想:我是還停留在「本於信」的階段,一輩子不長進?還是願意完全順服、每日靈修讀聖經,到達「以致於信」,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

By高春霖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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