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 2:1)
在四福音中,主耶穌也有類似的教導: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參太 7:1-5);神要我們不去任意論斷人,衪更希望我們與人相處時,享受衪原本造人時,放在人心中的「愛」。惟有我們心中有愛,才能呼應別人的愛;而論斷,總是挑起爭端,是神所不喜悅的。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 2:6-8)
神是公平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們做什麼事情,就有什麼樣的結果和報應。如加拉太書6章8-10節所述,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有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理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 2:29)
這裡教導我們,己經信主的人,要以身作則,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見神、看見信耶穌的美好,要散發出基督徒的馨香;儀文固然重要,但領受精意與實踐更重要。就像我們做聖工或到教會聚會、守安息日,不是徒具形式、做給人看的,而是出自內心,誠心誠意而做。主鑒察我們的心,衪都知道!
他叫我們能承受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林後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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