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得著神的義(羅三)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 3:3-4)

猶太人中若有人不信耶穌為基督,豈能就因此改變「神是可信的」事實嗎?這答案當然是否定。我們也是一樣,對神的信心,時而堅固、時而失落,神並不會因著我們對祂信心的程度,而影響了神的可信度,也不會因此改變祂的公義,只因神是信實永不改變且公義的神。我們在世對所遇的事若都能懷著感謝神的心,相信是神的旨意,神會在當中引導我們明白祂的旨意原是好的。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9-10)
在神的眼中,世上沒有義人,因人是帶著肉體,容易軟弱、被情慾所勝,就像聖經說的,不追求、不敬畏、不行善、口說污穢詭詐的話……且不懼怕神,我們反倒去做這些不對之事;所以,既知軟弱,更應當竭力追求認識神、明白神,並有著好行為,才能與我們身為神兒女的身份相稱。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3:27-28)
世人都犯罪,而神藉著耶穌替世人捨命、流血、贖罪,才能完成神的公義;然而今天被神揀選,並沒有什麼好誇口的,反倒要在「對神的信心」上更加努力,讓神因我們對祂的信心而被稱為義。所以,素常應當要多讀經、常常思想神的話語,多禱告、倚靠聖靈的力量,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 4:13),讓我們都能敬神愛人、行出主道。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 4:19-21)

By李勻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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