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 5:1-4)

保羅用地上的帳棚和天上的房屋作對照,討論人在世的日子和復活的狀態。露營的時候支搭帳棚才有可睡覺的位置,要離開的時候則要收帳,從搭帳與收帳的便捷性可知帳棚並不是永久堅固的住處,而建造房屋需要往下打樁,紮穩根基,根基穩固房子不容易倒。
這段經節強調房屋是「永存的」,既然是永存的房屋肯定比隨時能拆卸的帳篷還堅固。保羅的意思是人在地上勤勞生活的日子是暫時的,就像寄居一般,地上的帳棚是人手造的,終有被拆毀的時候,相信耶穌的人應該要期盼永生,將眼光放在能住進天上永存的房屋。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 5:9-10)

不論是活著或是死亡,要顧念的是天上的事情,是屬神的事情。什麼是屬神的事情呢?什麼是得主喜悅的事情呢?在馬太福音19章16-22節提到一位少年財主問耶穌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當遵守誡命,這誡命指的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少年人自認為都做到了,於是再問耶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回答他:「你若願意做完全人,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就來跟從我。」少年聽見耶穌的回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少年原以為自己做的善事已盡到聖經上教導的本分,因此信心滿滿能得到永生,當聽到必須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來跟從耶穌,心裡的物慾關卡反倒限制靠近神的機會,面對物慾和情慾的需求,絕對需要很多的勇氣才能克服!

保羅說無論是世上的日子還是死後的日子,總是要立定心意盡力為神做工,得主的喜悅。每件事工問心無愧的做,盡自己最好的能力做,做的好與不好的結果不是由自己評斷,畢竟自己說做得好,顯得自以為義,做工的出發點是為了榮耀神而做的,就將手所做的一切交由神來評斷吧!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 5:17-18)

把握住每一天為神而活的時刻,記下每一個恩典的記號,將神給我們一點一滴的平安喜樂,轉換成堅持住信仰的養分,並且分享給身邊的人,將神的福音傳出去,使人與神和好,行神所喜悅的事情,讓我們的好行為發出光,榮耀神。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壹 3:21-22)

by黃斯徽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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