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林後 12:1-2、4-5)
保羅在第十二章即為他的使徒權柄提出根據來,讓我們今日為主工作的人,更深切瞭解;神的工作在乎神旨意的安排,人欲從事神的工作若非由神賜於權柄,單憑人的才智是無法勝任的。本章大致可分為四段:
一、保羅所得的啟示(1-10節)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 12:6-10)
保羅雖然得到神大大的啟示(這是神給與保羅權柄的證明)但卻不因此而誇口,不僅是因為怕自己內心驕傲,更是為了要高舉基督的名。除了這件事以外,保羅也提到他肉體上的一根刺,這是撒旦的攻擊,保羅曾為此向神祈求,但神要他體會人的軟弱,以及神的恩典必是夠用的。
二、有神同工能施行神蹟(11-13節)
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林後 12:12-13)
保羅靠著神的加力與安慰,用百般的忍耐(內在的),藉著神蹟奇事和異能(外在的),顯出了使徒的憑據。他不願和那些虛偽尋求私利的假使徒混為一談,所以沒有接受歌林多教會的餽贈(參林後 11:9),但被歪曲成不看重他們,保羅因此澄清並請寬恕。
三、行事為竭力造就信徒(14-18節)
我所差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或作:聖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林後 12:17-18)
保羅被哥林多教會指控動用救濟金,導致哥林多教會可能不願意接待保羅,所以保羅在這段信中解釋他第三次訪問的目的,是懷抱著如同父母願為子女的靈魂費財費力的心態,來造就信徒們,並以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費用來表明他「愛的本質」。
四、對再次行程的不安(19-21節)
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又怕有分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林後 12:20-21)
愛裡沒有懼怕(約壹 4:18)保羅的怕不是恐懼,而是愛的擔心,因爲愛深所以擔心也多;他不是爲了指責,而是希望哥林多教會能改變(參林後13:10)。
我們當思想保羅「為父的心」,他甘心樂意地為信徒費財費力,屬靈的「愛的關懷」,亦是神僕權柄的明証。
By廖日嵩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