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因主得以成聖(來十)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 10:10-14)

本章同樣彰顯出希伯來書整卷的核心,就是基督是高過律法的!過往的律法只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子,應當存誠實的心和充足的信,來到神面前,完備因信稱義。
第10章前半強調了基督的獻祭和信徒的信心生活。首先,這章再次凸顯基督一次犧牲,完全了贖罪,這樣的祭,遠遠超越了舊約的獻祭制度,過去用公牛和山羊的血,如今不用再每年每日的獻祭,因為這些祭物的血是不能除罪的,那只是形式而已,目的是要我們想起自己的罪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 10:3-4)真正能赦罪的是基督的代死,使我們可以因著基督的血得到完全的救贖。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 10:22-25)

其次,本章還鼓勵我們要有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常常來到神的面前,並且要彼此相愛、勉勵,這也符合主耶穌在世的教訓,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4-35)此外亦提到,不可放棄聚會,因為停止會成為習慣,此值得我們警惕!另外更特別強調,不要故意犯罪,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 10:28-29)這樣同等於再把耶穌釘一次十字架,是無法輕易逃罪的。

最後,本章提醒我們要忍受各樣患難,且在承受各樣苦難時,還要不忘體恤那些困苦的人,直等到主再來,因為我們知道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等著我們。相信神定會替我們祈求,要耐心等候,謹守在主裡。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 8:34-35、37)

by許英崙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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