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起行,到了東方人之地。(創 29:1)
雅各許願、將一路上的旅程點滴都交託給耶和華,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參創 28:20),便起行前往了東方之地;那時他看見了一口井,並有一位牧人正在餵他的羊喝水,雅各便去詢問他舅舅拉班的下落。這時拉班的女兒拉結正好領著羊過來,雅各看見拉結後,便起身將沉重的石頭轉離井口,使羊群能喝水。雅各和拉結相認後,便放聲痛哭,拉結也將雅各的消息告訴了拉班。拉班得知了雅各的消息後,也同意了雅各和他們住在一起,過了一個月後,拉班認為雅各不能白白的服事他,要雅各要求工價。
雅各愛拉結,就說:我願為你小女兒拉結服事你七年。(創 29:18)
在當時的觀念,女兒是屬於父親的財產,所以父親有權決定女兒的婚嫁對象,而聘金是父親正當的收入;而因為「雅各愛拉結」的緣故,所以雅各決定服事七年來換取拉結,這在當時也是非常高且超乎常理的工價,然就如雅歌形容的愛情一樣,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 8:7),或許就是原因吧!
但是當七年的日期屆滿時,洞房花燭夜之際,神給了雅各小小的懲罰,正如雅各對他父親和哥哥做的欺瞞手法相同,拉班將利亞偽裝成了拉結,便與雅各同房;早晨醒來,雅各發現了昨晚同房的對象是利亞,便去找拉班理論,而拉班承諾雅各滿了利亞的七日,並再服事七年,便將拉結也嫁給他,因為「雅各愛拉結」的緣故,雅各二話不說地答應了。
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原文是被恨),就使她生育,拉結卻不生育。(創 29:31)
雅各被迫娶了一位自己不愛的女人,神看見利亞失寵,便加福氣在利亞身上,使他生育,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參林前 12:23-24)。神是會看顧我們苦情的神,同時也是一位公義的神,他的憐憫、真光,照義人也照歹人,但同時也因雅各的欺騙行為,用了14年娶拉結的工價懲罰了他。。
神知道人的心,也計畫一切,願我們都能在抉擇中抓緊神,謹記雅各欺瞞的教訓,也莫忘神的公義憐憫,珍視主內肢體之情,活出敬神愛人、誠實無欺的生命。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聽了我懇求的聲音。(詩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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