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全然聖潔的身心為祭(利六)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 6:7)

利未記的1到5章闡明了五祭,從本章開始,在各樣獻祭中闡述祭司的職責。本章1-7節補述第五章的「贖愆祭」,行詭詐之事,也要按禮獻上贖愆祭且加上賠償,而祭司則要為他在神面前贖罪;這裡的祭司,預表著大祭司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藉由耶穌寶血受洗得以赦罪。獻「贖愆祭」表示知道自己的過犯,願意認罪、償還及悔改,從而使罪得赦。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利 6:12)
本章6-13節提到祭司在燔祭中的職責,是要每日早晨獻上燔祭及脂油,來讓壇上的火不熄滅。此外,祭司在燔祭中要穿上細麻衣,預表應當潔淨自己成為聖潔。神設立了贖罪祭、贖愆祭,就是要讓選民有認罪悔改的機會,竭力追求聖潔。現今的我們如何讓火不熄滅?也是需要油,就是神所賜下的聖靈,藉著禱告與神連結,每日早上獻燔祭就如同晨禱;詩篇說道:耶和華啊,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詩 5:3)。藉由禱告讓自己儆醒、不落入罪中、保守聖潔,成為神所賜福的義人。因為你必賜福與義人,耶和華啊,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護衛他。(詩 5:12)

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吃。(利 6:16)

素祭所剩下的細麵歸祭司所有,然而既是獻祭的物都須是聖潔的,不可參雜ㄧ點酵,且須在聖處食用;酵預表「罪」,無酵即表示聖潔的品格,祭司所獻的素祭與選民不同,須將細麵全燒了,意即完全的奉獻。唯有保持聖潔、全然奉獻自己成為活祭,才能討神喜悅。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利 6:27-28)
本章末節談到贖罪祭,贖罪的代價就是血,需用牲畜的血來為選民贖罪,就如同耶穌寶血是為我們赦罪而流的。贖罪祭中的血須按禮彈在幔子上、抹在壇的四角,除此之外,衣服沾染到的、煮祭物的銅器、瓦器,都需要被洗淨或打碎。唯有透過幔子,就是預表耶穌基督(參來 10:19-20),血才有贖罪的功效,今日若要成為神的選民,唯有藉耶穌寶血的赦罪洗禮,才能使我們成聖。

利未記中的獻祭從禮節來看,似乎與我們無關,然而從屬靈的層面看來,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唯有每日晨禱與神連結(獻上燔祭)、時時自省(獻上贖罪祭、贖愆祭)、保持聖潔(獻上素祭)、時時感謝(獻上平安祭),才能讓自己更加完全,末後審判之時才能坦然親見主面。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 12:1)。

By翁麗真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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