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利十八)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 18:1-5)

神拯救以色列民,出為奴的埃及地,帶領他們進入流奶與蜜的迦南地,是神極豐盛的恩典。然神拯救之目的,就是要選民能遵從祂的命令,成為獨居的民,分別為聖,不隨從及效法埃及人和迦南地人的罪惡,特別是禁誡有關人與人之間最親密-性的淫亂,因為這是玷汙自己身體的罪。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 6:18)
神是永不改變的神,祂的命令並不因時代變遷、世界潮流而更改,所以信神者,就要對神的誡命清楚明白且忠心遵守。神過去恨惡淫亂,今日也是一樣,永不改變。
本章可以看見,神對於人在祂所配合的婚姻之外,任意而行的性關係極其憎惡,包含婚前苟合(婚前性行為)與婚後不忠(婚後的外遇),還有同性之間的性關係。聖經中常用夫妻關係來說明神與人的關係,可見神是非常看重婚姻的,若我們遵守神的誡命,主裡聯婚、主前完婚,堅守在神所賜的婚姻盟約裡,保守聖潔,就得以享受神所賜在婚姻裡的種種美好,藉由合神旨意的婚姻生活,也能體會每日與神靈交的美好。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利 18:28-29)
這裡說,若以色列民不遵守命令,犯了汙穢身子、淫亂的罪,神必將他們從民中剪除。若整個以色列百姓允許淫亂的事,以至於玷污迦南地,他們也將如從前這些迦南地居民一樣,被神趕出應許的迦南美地,如同這些迦南地的居民被吐出來一樣,也就是遭受亡國的災難、流亡世界。

現今許多的法律和神所規定的不一樣,例如:通姦除罪化及同性戀合法化,以後也可能還有更多是跟神的命令相衝突的法律出現。在這世上,大家公認合法的事,卻是神所厭惡的,正如當時神不要選民隨從異邦的生活習性,不是別人都在做甚麼,就糊里糊塗跟著去做。今天我們應該要過著分別為聖、在世不屬世的生活,否則神必追討我們的罪,將我們從應許的天國被「吐出來」,使得最後在末日審判時,無法進入神所應許的天國。求神藉聖靈賞賜我們智慧,明白聖經的教訓,知道怎樣行出神所喜悅的事。

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 3:4-5)

By 柯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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