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之民的使命(民廿三)

我從高峰看他,從小山望他;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 23:9)

本章記載著名的巴蘭詩歌,提到了巴蘭先知在摩押王—巴勒面前,為以色列百姓祝福的兩首詩歌,事實上,摩押王的本意是要咒詛以色列百姓,然而神的選民是蒙福的,因此咒詛反而成了祝福之歌。在第一次的祝福之歌提到,神的選民是獨居的民、不在萬民之中。基督徒是神揀選的獨居之民,是神給予的恩典、與世人是有所分別的,年少時或許會覺得為什麼基督徒跟別人不一樣呢?不也是跟世人一樣讀書、求得一份好工作,一樣經歷生老病死嗎?然而現在隨時間推移已然認清,就應該不一樣了,就好比美國人、台灣人是不同的國籍,遵守的是不一樣的法律,拿的是不同的護照。對獨居之民而言,身分認同自然與他人會有所區別,遵守神的道理,自然也會與世人有不同的價值觀,生命中追求的目標也逐漸不同。

他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耶和華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歡呼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民 23:21)
神對選民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啊!未見其罪孽與奸惡,乃是因神饒恕選民之罪,且神還與祂的選民同在,是選民最大的福氣。神同在是基督徒與神最短的距離,如何維持與神最短的距離呢?可以藉由禱告與神相交,在神面前傾心吐意,靠著聖靈的帶領,走在主路上、與神同行,此外,力行主的命令,彼此相愛,藉由好行為使人得福、歸榮耀給神。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 2:12)
在世上的生活,許多時候往往不由人意,但唯有記住自己的身分是「神同在的獨居之民」,凡事藉著祈求與感謝,在生活中經歷神同在的恩典,完成獨居之民的使命,為耶穌做見證,一世一生與神不相離,直到回天家。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賽 43:10)

by翁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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