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申 17:19b-20a)
本章闡述獻祭準則與訟事判斷等,概分如下:
ㄧ、除掉偏邪的敬拜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 17:1)
神要我們將最好的獻上,這是絕對的,因為神也把最好的賜給我們。人若獻有殘疾的祭牲,表示獻祭者有敬虔外表,卻沒有敬虔的實心,顯係假冒偽善的行為,這種不把神當作真神敬拜的心態,是神所憎惡的。
二、不要敬拜別神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申 17:2-3)
「別神」指真神以外任何偶像假神,神憎惡百姓拜偶像,因這違背神的約。神將我們從滅亡中救出,領我們進入永恆的生命,若有人引誘祂的子民拜偶像,重回死亡,是神憎惡的,無論何人犯此罪,神都必追討。
三、以恩典與真理判斷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申 17:8-9)
遇到不公義、難斷定的案件,如殺人、爭競、爭奪財產等等,就帶到耶路撒冷由祭司利未人及審判官面前判斷。在這些人面前求問,在神的居所宣判判語,他們所講的話就代表神,求問的人須要聽、要服、要遵循,並謹守他們的教導,不聽從者應被處死,神必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申 17:13)。神表明我們只有一條道路,其他路引我們步向死亡,若選擇神所喜悅的事,除去污穢、住在聖潔裡,神必帶領我們進入豐盛的生命。
四、除掉偏邪高傲的心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申 17:18-19)
神對以色列人立王的條件,就是不要回到埃及,每一位蒙神拯救的人,最重要的是不要回到世界。不要為自己加添馬匹,就是不將生命浪費在物質的追求,因為地上的一切都會廢去,惟有追求神才能到永恆;我們不要被世界影響追求神的心,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就是不可淫亂,對婚姻要從一而終,藉著對配偶的專一,我們便能學習對神專一。最重要的,王登基後要從祭司手中拿取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並終生誦讀,學習敬畏耶和華,並遵守律法的所有規定,避免心高氣傲,以確保他和子孫在以色列的國位上長久。
求主幫助我們除去生命的污穢和偶像,活出聖潔的生命,將神的話刻在心版上,好使我們能夠明白相信,並謹守遵行,以致能行在神生命的道路上,長久與神同在,直到永遠。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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