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明明的寫在石頭上(申廿七)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申 27:1、10)

摩西和以色列眾長老所吩咐的話,是勉勵按真理而行的父母心(詳見約参第4章),因為神的話不是轄制的教條,更不是屬於定罪的字句(參林後 3:6),而是引領人進入不在罪中的真自由(參加 5:1),就是主耶穌所說:我來本不是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又說,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 12:47b;約 6:63b)。因此,教會的牧者同工,應成為群羊的榜樣、善於教導(參彼前 5:3;提前 3:2);同靈之間,也應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素常所行的(參帖前 5:11)。

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神所應許你的。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申 27:2-3、8)。
進入流奶與蜜的迦南地,是指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的信徒(參羅 5:2),在謹守信仰與追求靈修時,必須及時把神的誡命放在心上,以作為隨時的檢視與提醒,就像人對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參雅 1:23)。不但如此,以立石錄律的約定之舉,就是在大石頭上把律法寫上,表明海枯石爛的恆心遵行,正如繫在手上為記號、寫在門框上(參申 6:8-9),亦即「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詩 119:111-112)。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申 27:9)
摩西偕同律法的教導者,就是神揀選的祭司利未人(參瑪 2:7),他們一同曉諭百姓的特別要求中,有一項就是要默默靜聽,如此才能成為神所揀選、喜愛的百姓。此一默默靜聽的規範,是對於律法的敬畏、順服和遵行,也是傾聽、察驗和活祭的虔誠樣態,正是「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與「得力在乎平靜安穩」(參箴 14:30;賽 30:15);是故,在神的恩典和真理之前(參約 1:17),應常有安靜的順服,因神賜恩給謙卑的人,俾能作成得救的工夫。

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彼前 5:6)。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 2:12)

by林賢明傳道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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