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神守道必不缺乏(得三)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他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得 3:1)

路得記第三章是整個故事的轉折點,拿俄米視路得如己出,積極為路得尋求終身幸福,不但展現出她的智慧,她了解到波阿斯是他們的贖業至親(參申25:5-10),並且更觀察了波阿斯的為人與習性,便吩咐路得今夜要做好準備。註:有解經指出,當拿俄米認定波阿斯是她的贖業至親,再加上他又一直恩待路得,這一切事情都讓拿俄米深信波阿斯就是她們兩人的盼望,她期待波阿斯會贖回她的家業並娶路得為妻)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 3:27)
在信仰的旅程中,彼此的關心與支持非常重要,當培養敏銳的眼光,在他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並用智慧來協助與幫助。接著,路得聽從了拿俄米的建議,前往波阿斯的打穀場,她的行動顯示了勇氣與對拿俄米的信任,路得在夜間接近波阿斯,並按照拿俄米的指示,先是謙卑地表明身分,並且很得體的把律法對親屬應有之責的定規表達出來,向波阿斯說: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 3:9b)。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得 3:10-11)

波阿斯以愛心回應路得,以祝福的話表明對她的肯定、欣賞與接納,並且承諾會照顧路得,全城的人都知道路得是賢德的女子,也讓我們思考身為基督徒當如何好名聲在外,做言行合一的基督徒。最後,波阿斯告訴路得,他會按照律法的要求去處理這件事情,並且會在城門口當眾與另一位親屬商議,顯示波阿斯的正直和對神律法的尊重。波阿斯的舉動並非被律法強迫要求執行,完全是出於內心的真摯行為,並且細心慷慨地做了安排,不在夜半讓路得冒險獨自回家,直到天快亮時才吩咐路得啟行,且留心不讓此事被傳揚開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慷慨的贈與六簸箕大麥,不讓路得空手回去見婆婆。

在面對困難和不確定的未來時,應當信靠主耶和華,並且勇敢地採取行動,路得的勇氣和賢德、波阿斯的正直和善良,都是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效法的榜樣。願我們在神的引導下,學會彼此支持,並在信仰的旅程中,勇敢地依靠追求神。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詩 23:1-2)

By陳詠聖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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