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失手?還是失了敬虔?(撒下六)

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大衛因耶和華擊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參撒下 6:6-8)

本章可說是很多人讀來充滿疑問,且印象深刻的故事,可謂「一失手成千古恨」!細究其因,這場大衛王與神之間的首次關係緊繃事件,可從何謂「合神旨意的敬虔」來探究!

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要從巴拉猶大將神的約櫃運來;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參撒下 6:1-3)
大衛重視國家信仰,甫建國便動眾將約櫃迎回耶城;但萬人歌舞、鑼鼓喧天、新車列隊等,是否為「合神旨意的敬拜」?從約櫃輾轉被搬到基列耶琳(參撒上4-7章)到大衛作王,經過約80年,故登基時,他與百姓甚至不知約櫃在哪,還要到處打聽(參詩 132:1-8),然聖經對約櫃搬運的命令是祭司用杠扛抬(參出 25:11-22),以車運送約櫃是非利士人的先例(參撒上 6:7)。 縱使「新車」是確保沒有禮儀不潔的可能性(如裝載過死屍),依然違反律法;烏撒(意為「力量」)伸手扶,違反不可觸摸聖物的規定(參民4:1-15),大衛不知律法細節情有可原,但身為利未人的烏撒,應熟知摩西律法,故不論是出於好心扶傾,還是對自己力量自信的出手,甚至是年久忽視律法的恣意,均非「合神旨意的敬拜」!

許多人會問:烏撒若不伸手,難道放任約櫃砸了?扶一下又怎樣?其實,神並不需要人的保護,出於人意的輕舉妄動反違背神旨意。做神的工,不應用人的私意,而是要遵神旨意,約櫃是神的見證,神若不允許,絕不會掉下,甚至約櫃落在非利士人手中也能行出神蹟。此外,本章7節的「錯誤」乙詞舊約僅出現一次,其字根在同源語有「侮蔑」、「輕率」之意。

神是看人的內心,大衛建國先想到復興信仰、迎回約櫃,彰顯對神的看重,雖誤用方法卻也得到教訓;然烏撒若憑借孔武有力、血統純正便輕率於神的工而遭擊殺,深值借鑒。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裡。(參撒下 6:11-12)
一頭熱的激情、一瓢冷水清醒過後,大衛第2次搬運約櫃,更仔細的預備(參代上 15:11-15),嚴格照律法去行;神對於分別為聖、謹守律法雖嚴厲,卻也在懲戒後,藉俄別以東的恩典,告訴大衛,神是公義且慈愛的,只要有「合神旨意的敬虔」,必定平安穩妥!

我們是看重人的意念、身份與地位,還是看重「合神旨意的敬虔」?我們是喜愛因「耶和華揀選錫安,當作自己居所」(參詩 132:13)而放棄一切、降卑跳舞的大衛,還是愛屬世界、殺死萬萬、上流社會精緻體面的王?屬靈生命軌跡猶如本章迎約櫃、復興信仰的過程,或有顛簸失足,然應在任何抉擇中,都謹守律例、合神心意,相信神會讓我們煉淨信仰、看到公義與慈愛!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 6:7)

by曾睦恩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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