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合:以利法的發言(伯廿二)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伯 22:3-5 )  

以利法是約伯的三個朋友中,最年長的一位,他是一個經驗主義者。從本章一開始,以利法就以固執的口氣,直接加諸各項罪名於約伯身上(參伯 22:6-14)。根據他自認為所得到神的默示,和人生長久的閱歷(參伯 4:12,15-17,15:10),認為世事皆有其因果報應,因為人是不能逃避神聖潔、公義的懲罰和管教的(參伯 5:17),約伯遭遇此苦難是應該的,是有益的。他認為約伯只要丢棄萬事,以全能者為至寶,就必蒙拯救(參伯 22:24-30)。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 羅 2:6-7 )  
以利法對於善惡、報應,只看到眼前、今生,無法看到來世的屬靈報應。他過度認為義人應該享受福氣,過好日子;而惡人應當受到管教、蒙受苦難。這是一種極端的「義人成功神學」,不是神的法則。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 參箴 24:19-20 ), 正如約伯的觀察,今生行惡,不一定有報應(參伯 21:23-24)。試想,如果行惡有現世之報,那這個世上為非作歹的人,豈不都消失了,主耶穌就不用再來世間報應了。 

所以,一切自有神美好的旨意,有信者的心態,當如這句俗話所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共勉之! 

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 提後 1:12-14 )  

by 李端燦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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