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律法,成為智慧之子(箴廿八)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箴 28:4- 5)
律法不是基督徒的枷鎖,而是恩典,能使人得著福份; 律法是神的話語,是極其尊貴的,因此神將律法賜給祂所愛的兒女。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箴 28:7)
我們生活在這邪惡的世代,在面對批評、論斷時, 是選擇迎合別人的喜好、討人的喜歡,抑或為神站住立場、 討神的喜悅?神呼召我們成為「智慧之子」,不隨從世界的價值, 而是在行為上顯出從神而來的智慧。
「智慧」在聖經原文中,包含明白、分辨、洞察力等意思; 而智慧之子,就是在各樣選擇中,以神的標準做為依據, 而不隨從環境或人的聲音。智慧之子,會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 還選擇做神喜悅的事;當利益與真理產生衝突時, 仍然持守純正的信仰;當大家都在妥協時,仍然選擇遵守神的誡命, 這樣的人容易被外人誤會、排斥,但卻是神所喜悅的人。
聖經同時也提醒我們:「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貪食不單單是對於「吃」沒有節制,更是一種放縱自己、 沒有節制的生活態度。人容易受到身邊事物影響,更有諺云:「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身邊的人是以自我為中心, 看重自己過於看重神,久而久之, 會影響我們對真理的追求以及神律法誡命的遵守; 而智慧之子不僅是自己敬畏神,也會謹慎自己的同伴與環境, 常與能彼此造就的人們在一處。
當我們常常親近神、思想神的話語,聖靈就會在我們裡面動工, 使我們有力量做出合神心意的選擇。
智慧,不只是知識,而是從神而來、活在生命中的實際。 一個真正合神心意的子民,不僅喜愛神的律法,且會晝夜思想, 將神的話刻在心版上,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 都在談論,因為神的律法能甦醒人的心,使人有智慧。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 119:105)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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