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推諉,當回轉得生(結十八)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結 18:2-3) 

以色列人流傳的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百姓在被擄的苦難中,傾向將自己的遭遇完全歸因於祖先的罪,彷彿自己只是無辜受害者。然而,神藉先知以西結宣告:「犯罪的,他必死亡。」(參結 18:4)宣告這俗語不應再被用來作為逃避個人信仰責任的藉口。  

神並非否認罪會帶來跨世代的影響,而是宣告審判與救恩上,每個人都要向神負責。換言之,本章並非說祖先的罪不會對後代造成影響。罪常會在家庭、社會與民族歷史中留下深刻後果;然而,人不能因此把祖先的過犯當作自己持續犯罪、不肯悔改的說辭。父親行義,兒子卻選擇強暴、拜偶像、欺壓困苦人,兒子必因自己的罪受審判;反之,父親作惡,兒子若看見父親的惡行而敬畏神、不照樣而行,兒子也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參結 18:10–20)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結 18:21、24) 
在此當特別留意,本章不是教導人靠自身積功德、賺救恩,而是強調在神施行審判時,沒有人能藉著別人的敬虔逃避自己當負之責。但本章尤其顯出神審判的公義與憐憫,因為義人若離棄公義、轉而行惡,不能倚靠從前的善行自誇;惡人若真心離開罪惡、遵行公平與公義,神就不追念他從前所犯的一切罪,必要存活。(參結 18:21–24) 

這並非否定恩典,而是呼召人以真實悔改和持續順服回應神。神最終也說: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 18:23)又說: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何必死亡呢?」(參結 18:30–32)可見神不是冷酷地定人的罪,祂主動呼喚人悔改、賜人新心和新靈,使人得以存活。 對今日信徒而言,我們不能把屬靈冷淡、生命軟弱、生活困境或信仰考驗,全然歸咎於原生家庭、時代風氣或他人的過錯。趁著神審判的公義與悔改之門仍然敞開。每一個人都要親自來到神面前,省察自己、離開罪惡,憑信心順服祂。神的道路公平公義,祂也滿有憐憫;祂所要的不是罪人滅亡,而是人回轉得生命。 

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或作:復興),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 80:3) 

by 廖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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