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相報 ( 士十五 )

不是要解釋成語典故,而是我對讀完這章的一個深刻感受:

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要去岳父那裡見妻子卻遭到岳父的拒絕,乍看之下會讓人不解,其實是因為前一章所發生的事—參孫在娶非利士女子為妻的筵席中,給非利士人出了一道謎題並且要求沒有猜出謎底要給出相對應的禮物,因此非利士人絞盡腦汁仍然想不出解答,便威脅參孫之妻-非利士女子向參孫套話,好不容易猜出了謎底卻惹動參孫的怒氣,因他知道是非利士人與自己妻子串通好才猜對謎題的,於是撇下自己的妻子回家去了。 

而到了這章,參孫也許想既往不咎的再去見他妻子,但岳父不領情,因已將他的妻子給了參孫的陪伴(同伴),於是參孫再次發怒,在這個麥子已熟且收割後都堆在一起的季節裡,抓了三百隻狐狸,兩個兩個的尾巴綁著,放火燒盡橄欖園,而後就是一連串的「你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你怎樣行」的戲碼。

看似孩子氣的參孫,卻是神在士師時代一個重要的士師,為了重重打擊非利士人的士氣,因此在這章的前後幾章都能看到誰因什麼事惹參孫發怒,參孫就能輕易地殺了幾百非利士人。因此我想參孫在世的期間,非利士人應該是以倍數在減少吧!可說是不可或缺的戰力。但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神,所以他娶了外邦—非利士女子為妻、生氣就拋棄她、而後又跟另外一位妓女在一起、殺人又放火,其實這種種的行為在現今都是神不喜悅的。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 55:7)

總結這章,雖然看似非利士人與參孫之間就是反覆報仇的過程,但換作是我們,要原諒一個得罪你的人其實不簡單。我們不像參孫如此火爆,更沒有參孫那種力氣,但我們卻會懷恨在心,聖經中( 約壹3:15 )有提到「凡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也許我們對於得罪我們的人還稱不上是恨,但若不努力放下這份「不原諒的心」,難說不會漸漸演變成恨。想想耶穌為了好幾千年後不知道會做什麼讓祂傷心難過的事的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只為了救我們,只為了教會我們「饒恕」這件事。因此,「若不是出於神,冤冤相報何時了」。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 6:15)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 3:13)
by高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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