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真道 (羅十)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 10:4) 傳統以色列民謹守律法, 認為只要做到摩西律法所訂的一切就可以得救。 他們不曉得耶穌基督就是他們所切盼的彌賽亞(救主), 還認為耶穌違背律法,而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 整本聖經其實都在講神的話和預言耶穌的救贖, 也把整個世界從起初到終了的奧秘都載錄了!罪因著一人(亞當) 進入世界,但也藉著一人(神子耶穌)稱義,只要我們相信祂。( 參 羅 5:18-1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 10:9-10) 多數基督教派依據上述這段經節來詮釋得救只要心裡相信和口裡承認 就好,洗禮只是一個入教儀式,和赦罪無關, 認為只要心裡向神悔改即可。但這樣的解釋, 會跟雅各書所講的內容產生衝突,雅各書2:24提到「…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可見這邊所說的心裡相信和口裡承認只是得救的第一步, 若心裡真的相信,就會順服去做主耶穌所吩咐的得救方式, 也就是本會所強調的五大教義:接受赦罪的洗禮、 接受與主有分的洗腳禮、領受聖餐禮(無酵餅和葡萄汁)、 謹守安息日(星期六做崇拜)和切求聖靈的浸。 以上是主耶穌所指示得救的基本條件, 更重要的是受洗後要不斷地透過聖靈的幫助更新成長, 常常讀經禱告親近神和謹守聖經教訓, 這樣才能確保將來不會成為主耶穌所說祂不認識的人。(參 太 7:21-23)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 10:14-15)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後復活向門徒顯現四十日, 升天前交代門徒要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名: 耶穌基督,參 徒 2:38)給他們施洗。 多數基督教派因認為洗禮只是公開向眾人宣稱是基督徒的儀式, 以為聖靈在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時就默默進住, 所以不會特別再去求聖靈的浸。也因著缺乏聖靈的引導, 產生很多種洗禮方式,洗禮時也沒說出耶穌的名字。 有受聖靈的人才是奉差遣的人,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多數都有受聖靈, 所以我們有主所託付的責任,將正確的得救真道傳給普天下的人。 求主幫助我們日日更新,加添我們智慧和勇氣, 將得救的福音傳給我們的家人、朋友和其他遠近處的未識之人。 但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