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悔改、失而復得(路十五)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 15:7)

我們常說一件事「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本章經文裡則用三個比喻,告訴我們「要懂得向神悔改,且只要肯悔改,神都願意接納」的要旨,由此亦可知,悔改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在聖經當中有許多悔改的例子,像是舊約的大衛,他為要得到拔示巴而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當大衛被拿單先知直面指責時,他沒有任何狡辯,而是坦然認錯,雖然最後還是受到該受的懲罰,但最後不至於死。所以只要肯悔改認錯,神都願意憐憫。

從本章的第一、第二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知道,神不會輕易放棄我們,也可以從第7節「…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和第10節「…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明白,當有人悔改時,我們的神是多麼的高興,就算少了一個而已,他也不會放棄,所以不要覺得犯罪了就與主無分,只要肯悔改,我們的神都會開著大門等你回家。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 15:16-20)
本章的第三個比喻「浪子的比喻」,小兒子因散盡財產而走投無路,甚至跟豬搶食,最終想起了父親;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也常常遇到困難才想起我們的神(阿爸父)呢?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被滅國後,流落異鄉才想起自己的神,我們應當常思想神,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倚靠神,還需要經歷那些痛苦嗎?答案雖未能斷言,但總之,我們最後都一定要倚靠神。

前陣子學校裡開了一門可以獲取證照的課,但我因故忘記報名,當老師提醒時已僅剩3個名額,當時我剛拿到報名表且還沒給家長簽名,下課我便立刻傳訊給父親,內心向神禱告,希望有方法在今天就搶到名額。感謝神,次節下課,父親就以電子簽名回覆,讓我在當天可順利報名!我自己苦思整節課沒想出好方法,感謝神讓我父親有想到方法,我也在這次事件中體驗到,倚靠神其實是容易的。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 15:31-32)
浪子回頭的比喻中,從31節可得知大兒子對父親的順服,更可從中明白,只要善盡本分、常與神同在,神要賜給你的一點也不會少,其實不用像這裡的大兒子向父親抱怨;32節中我們可以知道,應當為那些「過去迷失而現在歸回」的羊感到快樂,因為他們不再漂流、不再迷失方向,而是回到這條通往天國的路上。所以我們應當悔改,因為神一直都在等我們回家,祂從不放棄任何一個人。是以,我們務要努力向神悔改、認錯,才不會邁向滅亡的道路,共勉之!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 13:3)

By 王劭加(高中班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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