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崇敬掌權的神(路廿)

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什麼意思呢?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路 20:17-18)

本章17節中所說的石頭,代表「耶穌」;匠人代表當時的祭司長、文士等,他們棄絕神,將祂釘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參詩 118:22、徒 11:4),就是建造教會最重要的房角石。跌倒或被砸得稀爛,都是因為這顆石頭!人若棄絕主耶穌,最終亦必因棄絕主耶穌而自己跌倒,無法進入神的國,我們可以思考,在生活中,是否忘記神?有沒有讓「離棄神」的行為,成為阻礙我們進天國的絆腳石?

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路 20:14)

本章9-18節講凶惡園戶的比喻,故事中,有一個人把葡萄園租給園戶,那人叫僕人去把園中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那人再打發第二、三個人,甚至將他的愛子也打發出去,但園戶一意孤行,趕他們出去,要把葡萄園占為己有。顯然園戶想得到葡萄園,是因為私慾,如聖經上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 1:15);現今世代,多少人因私慾犯罪,許多貪贓枉法,也是出於私慾。神了解我們,知道我們的軟弱,所以十誡說「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 20:17)」。神訂下誡命,明確規範我們「不可貪」。我們也從這比喻知道,那人就是代表神,神對葡萄園有主權,想給誰就給誰,同理,也能從誰的手中拿回,我們的人生是神給的,生死都在祂手中,世上所行的一切,死後神要審判,我們預備好了嗎?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 20:25)

猶太人因臣服於羅馬政權下,須繳稅給羅馬政府,在當時繳稅這詞極為敏感,不好回答,祭司長、文士問耶穌說「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若耶穌說可以,代表同意羅馬人管制猶太人的主權,否認神權為中心;但若耶穌不同意,無疑是向羅馬政權發出挑戰,所以他們故意要問耶穌這問題。耶穌有智慧地回答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我們不若耶穌有智慧,可以回答別人刁鑽的問題,但使徒彼得鼓勵我們,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4-15),我們要隨時做好準備,常常靈修,禱告。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 14:27)

By 楊慧恩(高中班學員)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當我煩躁不安、沉吟悲傷、不肯受安慰時(詩七十七)

若不重生,不能見神的國(約三)

當剛強壯膽(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