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信,就必得著(徒三)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着、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着、跳着、讚美神。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賙濟的.就因他所遇着的事、滿心希奇驚訝。(徒 3:6-10)

本章所記載的是彼得與約翰在五旬節領受聖靈之後所施行的第一個神蹟。這裏記載了一位生來是瘸腿、天天被人抬來、只能在聖殿的美門門口求眾人賙濟的人,看似生命已沒有了盼望之時,直到彼得與約翰遇見了他。彼得並沒有什麼金錢能給他,唯一能給他的只有那得救寶貴的福音、能改變生命的福音、能使人得醫治、黑暗中得見曙光的福音。因為這帶有權柄與能力的一句話,他能夠起來站立、行走、跳躍,甚至得以進入聖殿讚美神、頌讚神。他的生活有了希奇的改變,從此有了不一樣的人生。 
這是多麼大的恩典與神蹟,也改變了一個人的未來。人生真正的價值不是在乎於金錢財產,而是那使人生命得著救贖、有著真理的教訓、得救永生的無價福音。使人得著醫治的不是來自於人自身的能力有多麼厲害、或是有多少屬世成就與財富名聲,而是來自於賞賜生命、帶有權柄、能使靈魂得豐盛的主耶穌基督。

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徒 3:16)

美門門口的瘸子,是因為相信神的能力,便在眾人面前得著醫治的神蹟、全然康復。我們是否能得著什麼,源自於我們是否願意謙卑地倚靠神、信靠神、順服神。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我們是否願意相信神必指引我路、相信神必垂聽禱告?只有相信耶穌的人,才得以被神稱為是義人,從而得著永生;因為耶穌是獨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

By 吳逸群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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