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為聖的榜樣與福氣(林後六)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林後 6:1)
與神同工代表神與我們同在,萬事惟靠神動工方能成就,並非靠著人的才能,既然神願意與我們同在,信仰路上必能領受許多恩典;然我們白白領受神無條件的愛,也必須將自己全然獻上,為主傳揚福音,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 12:1)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林後 6:3-4節錄)

「這職分」是指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日常生活中,我們應隨時注意自己言行,在未信主的人面前,更要有基督的樣式。主耶穌要我們做世上的光、鹽,為的是榮耀主,也能得更多人來認識主,若我們與世人沒有不同,遇患難時不懂得靠主,反而每日哀嘆或不順遂便整日埋怨,可能就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別人信主的阻礙;不僅在我們身上看不到好,甚至有時不小心口出惡言、與人不和睦,也容易讓人產生「原來基督徒不過如此」之想!故當思考及反省如何成為神的用人。

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 6:10)
「世俗的眼光」與「神看我們的角度」是完全不同的;原是艱苦的患難,卻因為我們的相信交託,在神手中化為祝福。我們的信仰路上,必有各種恩典,支撐我們走這條人生路;也許我們並不富有,但我們知道地上的一切都要毀壞,惟有靠主實能擁有一切!如馬太福音所說: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太 6:19-20節錄)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 6:14)
基督徒必須明白「分別為聖」之道,世人追求的目標本與基督徒大相逕庭,在婚姻之中更顯明這道理來;當婚姻中兩人信仰不同,很多價值觀也會不一樣,對小孩的教育方式也會不同。要維持婚姻長久本是不易的事,若又加上信仰觀念上的許多衝突,必定是困難重重。建立基督化的家庭,以主耶穌為一家之主,對孩子的教育必以聖經的道理為優先。有主耶穌當我們建立家庭的磐石,遇到再多風雨也有主的幫助,讓全家人一起走在主的道路上,享受主所賜的福氣與平安。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申 11:18-19、22、24)

By張家綺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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