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士十四)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士十四3)

    神的工人參孫,神在母胎中呼召了他,要他出胎一直到死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7),拿細耳人也就是離俗歸主的人,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不潔之物不可吃,頭髮不可剪,生活中就是要分別為聖歸與主,但是,這個士師參孫沒有按照神的吩咐去守好他離俗歸主拿細耳人的身分,作了許多不合他拿細耳人身分的事情。

    申 7:2-4CUV 7:2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CUV 7: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CUV 7: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在婚姻的事上更是如此,在亭拿看見一個非利士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神曾經藉摩西宣告祂的話語,不可與非選民來通婚,因為會影響他們獨一的信仰,轉去不跟從神,神的怒氣必然臨到,並滅絕他們,這是神對選民保護,對選民的愛,對百姓是這樣的要求,更不用說對一個離俗歸主的拿細耳人了,因此參孫的父親也很清楚知道這點,所以告訴他說為何要去那「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面對父親的提醒,參孫依然故我,看到就想要,也沒有考慮信仰的原則,他喜悅比較重要,神喜不喜悅倒不是這麼地重要。

    面對婚姻是隨便的態度,也讓他的婚姻破碎,他也在婚姻這件事上跌倒,不禁思考我們自己的信仰,時下的青年面對婚姻,往往不是以「神是否喜悅這個人」為優先考量,而是以「我喜悅這個人」就好的方向來面對婚姻,這是這個社會目前的風氣,主流思想,若神的選民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忘記了我們就是被神揀選而離俗歸主的屬靈拿細耳人,當我們經過主耶穌藉著聖經啟示唯一的救人方法,也就是洗禮,我們就成了那離俗歸主的人,從這個世界分別出來,倘若父母親是有信仰的人,自己的小孩若像參孫一樣,不將信仰考慮在婚姻當中,也必定是讓父母憂心的,願我們都能以參孫為鑑戒,看重我們離俗歸主的屬靈身分,作神喜悅的事。

    約 8:29CUV 8: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

by劉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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