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寵溺孩子的母親(士十七)

 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士17:2)


士師記第十七章記載了一位過度溺愛孩子的母親,聖經中並未記載此位母親的名字,但從米迦的名字原文意思為’’誰如耶和華’’,可見她對米迦望子成龍的期盼;然而她過度寵溺的行為,更讓米迦在神眼中走向偏路,成為自立偶像的神棍。
米迦偷取了母親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約12.5公斤,可購買55個奴隸),為當時相當龐大的鉅款,但怕遭受到咒詛,因此向母親坦承並歸還。而她母親並未責備他,反倒讚美他,並將錢給他去鑄造兩座偶像,一座木雕、一座銀鑄。荒謬的鼓勵與引導米迦設立偶像,將自己的兒子推向悖逆神與以色列律法的網羅,更讓米迦如當時的以色列百姓一樣任意妄為,照自己的意思行事,自立偶像、私立祭司與聖所,觸犯了十誡中當敬拜獨一真神,與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之誡命而渾然不自知。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

所謂的慈母多敗兒,正如米迦與他的母親一樣,或許成為父母的角色時,不忍看到孩子受到委屈與失敗,寵愛孩子是每個當父母親時會油然而生的天性,但不應讓溺愛蒙蔽了雙眼,無條件遮掩孩子的過犯,甚至鼓勵與誇口讚美錯誤的行為。不僅會讓孩子產生錯誤的價值觀,更讓錯誤的觀念從此深植在心中。當孩子犯錯時,應適時出手管教孩子,引導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因此家庭祭壇的觀念非常重要,透過每日陪伴自己的孩子讀經禱告,不僅能讓神的教訓深植自己心中,更能在孩子幼小時,培養正確的信仰觀念,同時一起相互為家人禱告、代求,學習以神為中心的信仰生活。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11:18-19)

by吳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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