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心中什麼等級才算是罪?(王下廿五)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於是城被圍困,........城裏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逃跑。........王就......逃走。迦勒底的軍隊追趕王,........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審判他。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王下25:1-7)

繼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2年滅國,南國猶大也在主前586年滅亡了。其實南北兩國早該滅亡的,但是神豐富的憐憫,讓神的管教似乎「耽延」了,其實不是耽延,乃是願意人人悔改!(彼後3:5)。但是蒙憐憫的你我,若對於神的話充耳不聞,執迷不悟,只要神的時候到了,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這句「我必報應!」在我們眼中感受是如何呢?有沒有感覺到真神正怒視我們、對我們大聲斥責,甚至令人「耳鳴」的那種懼怕?

所以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降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叫一切聽見的人無不耳鳴。(王下21:12)

人生其實很簡單,只要做「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出入都蒙福、無往而不利。若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說:我不認識你!而且最終神將絕不赦免我們的罪!

何為神眼中看為正的事?那就是「遵行天父旨意」;何為神眼中作惡的人?就是自以為是,不聽神道理的人。這樣的人,無論在世人的眼中做了多少豐功偉業、鋪橋造路、賙濟窮人、仗義執言,甚至是教會中極有口才與恩賜的傳道長執,都是不能進天國的。如經上耶穌所說的: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創世記曾提到約瑟的典範:

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39:8-9)

約瑟對於一切會得罪神的行為都認為是「大惡」,並不侷限在女主人誘惑下的淫亂行為,所以他即使孤單一人在外邦之地埃及,依然潔身自愛,能深得神與人的喜悅!反觀南北兩國的列王,似乎罹患「屬靈的自閉症」,對神藉著有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眾先知們的警告視若無睹,殊不知再如此繼續違背神的命令將有殺身之禍!結果這三十幾個南北兩國的壞王,哪一個安然離世?這章中最後一個大衛王朝西底家王,除了國破,接著家亡,聖殿被徹底毀壞,京城耶路撒冷被焚燒,大衛王朝正式結束!

在神的心中,善與惡是明顯分別的:完全遵照聖經的話去做的就是善;不願意完全去遵守的信仰態度就是惡。神也是輕慢不得的,是善就能進天國;若被判定是惡,只能到地獄。若西底家王可預知未來眾子將在他眼前被殺死、然後被剜出雙眼、用銅鏈鎖著帶到巴比倫,原因是因為你_西底家,不遵守神的話,這時,他還會選擇去違背神的命令嗎?世人不願意信耶穌,或是即使信了耶穌卻不願意認真遵守全整本聖經的規定,常常是因為自我感覺良好、不知這樣繼續下去的最後的慘況、也看不到因為不信的嚴重性!

這章是列王全卷的結束,在最後又如附錄般地補述了約雅斤被巴比倫王恩待的記錄,這個事件在歷史上是一件無法解釋的奇特現象,也就是不可能會發生的(因為戰俘只能受不人道待遇)!但為何發生了?這是在提醒看到這裡的世人:毀滅在神、恩待也在神,事出必有因,神才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我們應該要放在心中反覆思想。所以,人生是福?是禍?未來可以得永生?還是進永死?就在我們一念之間。今天我們讀完整個以色列王國歷史的人,是否能知道哪些是會得罪神的大惡?還是,我們仍然願意輕忽神的寬容與憐憫,繼續過自以為是的一生?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民15:31)

by高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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