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哈曼之死(斯七)
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做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裏。」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斯 7:9)
當筆者讀到了這一段的時候,心中不禁大呼痛快:壞人哈曼的計畫反撲到了他的身上,而且他還很諷刺的死在自己做的木架上。有時候我們看到這樣的故事,心中或許會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似乎,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壞人就應當受到報應,是因果關係使然。但是,在聖經當中卻不是這樣跟我們說的。
在以斯帖記裡,我們看不到「神」這個字,但是卻一直看到神在當中奇妙的安排。哈曼的死也是一樣,是神親自審判及拯救。在這一章當中,我們發現當以斯帖向國王說這惡人就是哈曼之後,國王馬上就相信了以斯帖的話。在當下,國王並沒有馬上決定要如何處置哈曼,但是當國王出去走了一圈回來後,卻剛好看見哈曼在向以斯帖求情,讓他誤以為哈曼想要傷害王后。又剛好在這個時候,一位太監又說到哈曼自己做了一個要殺死末底改的木架,這使國王當下就決定要把哈曼掛在上面。這一切的事都發生得非常突然,在一場飯局還沒吃完前,國王就馬上相信王后的話,甚至知道哈曼的木架,又將哈曼以最諷刺的方式被處死。
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詩 73:18-19)
這一節讓我們知道,其實是神使作惡的人突然間被消滅的。有時惡人的生命看似一帆風順,甚至讓人懷疑神有沒有在看這一切不公不義的事。但聖經說,其實神是審判的主,他到最後會有公義的審判。從惡人瞬間被滅,我們就看到了神的作為。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因我和我的本族被賣了,要剪除殺戮滅絕我們。我們若被賣為奴為婢,我也閉口不言;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斯 7:3-4)
從以斯帖對國王的請求中,我們會發現,她從來沒有針對哈曼,要國王處置哈曼。她對國王所求的,都只是希望國王能拯救她們猶太人的生命。其實,從兩次的筵席中,我們看得出國王對以斯帖的信任。而在這麼好的一個機會中,以斯帖大可求王處理哈曼。她卻沒有這麼做。她將哈曼的處置交給國王。
當我們遇見與我們不公平的事時,或是別人恩將仇報,我們對別人的好,卻換來別人對我們不解、甚至攻擊。往往我們會想要為自己伸張正義,甚至我們想要以這個人對待我們的方式奉還回去。但是,我們從以斯帖身上可以看到,她有所求但沒有求如何處置哈曼,她將審判交給了審判人的主。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 12:19)
當我們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時,我們要記得:「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換句話說,伸冤並不在我們。伸冤是在審判的主手中。當我們願意把伸冤的事交給神,我們就能放心了,因為神說:「我必報應。」而「報應」在這裡,也可以被翻譯成「報答」。這代表,我們把伸冤的事交給了祂,神也會因此報答我們。王后以斯帖將審判權交了出去,神就親自審判了哈曼,也拯救了猶太人。我們將審判權交給神,神必定報答我們。
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因為他來要審判全地。應當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代上 16:33-34)
by江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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