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成見的安慰(伯廿二)
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伯 22:23)
以利法年紀比約伯的父親年長,自認見識、智慧均在約伯之上(伯 15:7-10)。在靈性上,以利法也是三友中最佳者(伯 4:12-17)。依屬靈的體驗,他始終堅信「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伯 4:8;5:2-6;15:20-35;22:15-20),他以自有的屬靈觀點,來看待約伯所遭遇的一切苦難。這種先入為主的思維,終究無法走進約伯苦難的世界,壓根無法安慰約伯的內心。
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伯 16:1-2)
整經卷中,以利法共發言三次(4、5章;15章;22章)。第一次發言出現在第四、五章。起初,以利法語氣溫和,句中帶有安慰。唯獨五章前段的愚妄受咒,兒女被壓無人搭救,財寶被網羅吞滅的語詞(伯 5:2-6),可能戳到約伯的痛處。以致一開始的安慰,就達不到約伯的內心裡(伯 6:7)。再次被戳痛的約伯認為長輩以利法沒有以慈愛的心腸待他(伯 6:14)。約伯也相信自己有義(伯 13:18),不能認同以利法自以爲的屬靈觀點。因約伯信仰體驗與以利法的經歷相背離,約伯主張人受苦非盡因罪的緣故(伯 9:13-35),個人的見識也不亞於以利法等三友(伯 13:1)。
因著約伯似乎不順服長輩的言語,換來第十五章,以利法第二次發言的語氣,由溫和變成諷刺與責備,並指出約伯的口定了自己的罪(伯 15:1-6)。約伯再次反駁這種安慰,反使他愁煩(伯 16:1)。約伯一次又一次的反駁,大大激怒長者以利法。
在以利法最後的發言(伯 22)中發現,原本要帶來安慰的長者以利法,期待著自己的屬靈經驗,能化為約伯當遵守的信仰法則,也能讓約伯明白遭遇困苦的緣故。只因約伯不接受這樣的分析與論述。再也耐不住性子的以利法將安慰的本意,換成直接對約伯的責備與定罪(伯 22:5-11)。
在二十二章之末,以利法用眾人所認同的屬靈認知作結辯。因這樣的屬靈經驗幾乎完全吻合所有相信真神之人的認知,就是「認識神得平安」、「當領受神的教訓」、「當歸向全能者」、「當以全能者為喜樂」、「神必拯救謙卑者」、「手中清潔者、必蒙拯救」等等論點。以這樣的結辯,似乎粉飾了以利法在整體辯述過程中「對中有誤,誤中有對」的思緒;似乎也攏聚眾人共同的屬靈經驗,取得更多數的認同,就這樣使勁地將約伯推到最苦的境界。
綜觀本章,安慰別人時,若有先入為主的概念,實難走進別人的心。陪伴過程,若用諷刺、責備與定罪的方式,實在是危險又可怕,因參雜個人的主觀意識,加上情緒的言論,更是將人拒絕於千里之外。也不好將自己的信仰經歷,倚老賣老方式,生搬硬套在晚輩身上,實不易合身。再者,選民也不可斷章取義,忽略事實發展的前因後果,否則易錯亂自己判斷的準頭,失去真正信仰的本質。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路 17:1-2)
by廖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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