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罪孽在我手裡(詩七)

耶和華-我的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裏,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 (細拉)(詩 7:3-5)

這首詩可能是大衛在面對掃羅派來的殺手時(可能就是小字所指的便雅憫人古實),向主祈求的禱告詞。所使用的旋律為「流離歌」,可能為一種慷慨激昂的旋律。「細拉」可視為唱歌者的「休止符」,但是旋律仍進行著,供聆聽者沈思。

寫詩的當下,年輕的大衛,在單純、坦率的社會經驗下,無法接受「做對的事還要被王污衊為通緝犯」的事實,甚至後來被王追殺,除了生命時時受威脅之外,通國還流傳其臭名。但神有祂美好的旨意,正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因為神未來的國度是以大衛登基為王做起點,基督耶穌也是從大衛後裔而出啊!

這裡值得學習的,就是大衛即使無辜,仍不忘記祈求前要深深地自我反省。曾聽過有傳道者,即使完成了一件聖工,跪下去做感謝禱告時,仍不忘記先「求主赦免」,因為即使事工順利完成、也滿有神同在的明證,哪怕是工人心中所起的那一丁點小小的驕傲,其實都是罪。主耶穌於主禱文中教導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 6:12)

這裡「免我們的債」就是一個自省的過程,天天求主赦免我們的過犯,無論是清楚可知的罪,或是知道善卻沒有去行的罪,這樣的禱告,就放在「主禱文」中成為規範,提醒我們要天天「先省察,再祈求」。

記得筆者高一的時候,因為犯了自己不知道的錯,高燒七天無法上學。因高燒不退,就去一位嘉義教會信徒開的診所就醫,也因為太過高燒打了一針退燒的針,結果突然眼前發黑、周遭陷入一片寂靜,原來我休克了!感謝主,後來逐漸看見亮光,因為護士用小燈照我瞳孔,擔心瞳孔放大,我自己也慢慢地醒過來。回家之後,每天晚上由家父帶領下迫切禱告,但是高燒沒有完全退燒。

到了第七天,家父禱告一半忽然停下來說:「你是不是有哪裡得罪神?」當時我百思不得其解!勉強想了一下才知道犯了自以為沒事的罪,也就是前一個星期日是嘉義西門教會靈恩會,我中間出去參加國中同學會,結束後趕回教會匆匆忙忙「補領聖餐」。我問:「應該只有這件事吧?但是,有那麼嚴重嗎?」家父說:「神認為錯的,就是罪!」。感謝神!就在我跟家人坦白之後,再跪下去禱吿,燒就馬上退了。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 3:40)

親愛的朋友,神是慈愛的神,卻也是公義的神,只要我們願意遵行祂在聖經中所寫的一切規定,祂必將平安賜給我們。這麼一位有原則,而非善變捉模不定的神,正在等候我們,只要我們照聖經的話來行,跟祂求就必得著!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 7:7-8)

by高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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