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詩五十八)
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詩 58:1)
當以色列民正等候進入應許之地以前,神的僕人摩西再次重申神所頒佈之誡命、律例、典章,並吩咐應謹守遵行就可以得存活、蒙神賜福。其中一項,是要在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施行審判時不可行不義、偏護貧窮、重看勢力,應按個人所行且細細查究,以公義審判百姓。
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他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 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代下 19:6-7)
依聖經記載,作為審判官的,有如盡忠職守的士師撒母耳,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撒上 7:16);也有像先知彌迦所感嘆的社會寫照,他們雙手作惡;君王徇情面,審判官要賄賂;位分大的吐出惡意,都彼此結聯行惡。(彌 7:3) 由此可知,面對「審判」之事,人各有好惡、見解,其中若關乎自身利益亦或情感糾葛,如同瞎子摸象,要如何客觀、不失偏頗地作公平正義的判斷?
所羅門王某次上基遍獻祭,夜間夢中神向他顯現,所羅門言自己年幼,住在神所揀選的民中,願神賜智慧使他可判斷這民、辨別是非。如此禱告蒙神喜悅,便得著神應允所求的。隨後某日,有二名為爭奪孩子的婦女來到王面前,王聽完各自陳述之後,不慌不忙地吩咐人拿刀來將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這看似荒謬的判決卻導出實情真相,其中一人立即放棄並懇求王將孩子給另一婦人;原來,她才是這孩子真正的母親。
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 98:9)
世界因神的話而立,秩序由神的命而定。神才是公義的審判者;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伯34:23) 人一生的言行都呈明在神眼前,等將來祂再臨之日,必按公義、正直審判各人。親愛的朋友,願我們從這詩篇得著智慧的心,藉著聖靈為主立志走遠離罪惡,悔改歸正的路,面對不義之事學習倚靠等候主,謹守主吩咐,能在不安的世代得享平安亨通。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結 18:30-32)
by郭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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