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民不忠(瑪二)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 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 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耶和華的使者。(瑪 2:5-7)

第二章分成兩個段落:
1. 斥責祭司背約,輕忽神的律法(1-9節)
2. 斥責百姓背約,在婚姻上的不道德和質疑神的公義(10-17節)

祭司是神從千萬人中,特別揀選出來的「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他們承受了神所賜的格外恩典「神與他們立生命和平安的約」(瑪 2:5a),神將這兩樣極大的祝福給他們,並且託付他們,就是「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 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所以他們應教導百姓遵行神的律法,帶領百姓虔誠敬畏神,可惜當時的祭司們對神的誡命「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因此神的咒詛臨到他們,神要將他們與糞一同除掉。

神的話對於我們現今教會的領導人是一個很大的提醒。從這裡我們體會到一個合神心意的領袖,必須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他熟知神的話語,明白神的旨意,與神有親密的關係,能夠言行合一,聽從神的誡命,將榮耀歸與神的名,並且常常勸人悔改離開罪惡,歸回真神。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瑪 2:11-14 )

神所定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且嚴厲禁止以色列百姓與外邦人通婚,因為「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神的本意是要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出來,過聖潔的生活,在婚姻中培養出敬虔的後裔,可惜祂的選民違背了,不將神的旨意放在心裡。「公義的神在那裏呢﹖」(瑪 2:17),悖逆犯罪的百姓不知悔改,反而責怪神看行惡的為善,喜悅惡人。

神設立婚約,並不僅僅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而是讓人從婚姻中學會守約、忠誠、彼此相愛、饒恕、接納、尊重、忍耐、盼望。現今的世代邪惡,隨時隨處充滿破壞婚約的試探,求主憐憫、施恩保守我們,讓我們看重那曾經在神和眾人面前所立下的誓約,讓我們單單仰望你的恩典,活出基督榮耀的樣式。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 15:5-7)

by嚴宇光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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