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四)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 4:23)
馬可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在海邊講道,和馬太福音十三章, 敘述的是同一時間的事情,其中也重複記錄了相同的,撒種的比喻、 長苗(稗子)的比喻、芥菜種的比喻,而在這兩章中, 主耶穌也重複說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一樣的話語在馬太福音十一章、馬可福音第七章、路加福音第八章、 路加福音十四章都記載著,以及到了啟示錄中, 使徒約翰在異象中見到神,神要求他寫信給七個教會, 信中也分別提醒這七個教會「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都應當聽」,這個耳,說的是「屬靈的耳朵」, 在聖經中反覆出現,代表這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們應當仔細思量,現今的我們,在「聽道」的時候,「聽到」 了什麼?是否像在好地上面撒種一般:結實三十倍、六十倍、 一百倍呢?還是飛鳥來了就吃盡、日頭一曬就沒有了?
馬可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在海邊講道,和馬太福音十三章,
主耶穌告訴門徒,對外講道的時候要用比喻,當剩下門徒的時候,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
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惟有竭力追求、攻克己身,才能得著。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by沈秉儀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