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之信(羅四)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 4:1-3)

保羅藉亞伯拉罕顯明我們稱義,不是因肉體和行為,而是因對神的信心。因為做工得工價是應得的,不算為神所給的恩賜,只是我們總是容易以工作衡量人的價值;但神不是以我們的工作衡量我們,而是按著我們所信的加給我們。

我們若要領受亞伯拉罕的信心,承受神的應許和祝福,就要先認識亞伯拉罕的信心。從聖經,我們找到其信心的三個定義:
一、不軟弱的信心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參 羅 4:17)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不軟弱的信心」,他不看肉體的軟弱,也不看環境的限制;當時亞伯拉罕雖已近百歲,妻撒拉亦已停經,按自然定律和身體狀況都不可能再生育,然而亞伯拉罕的信心仍然堅固,他相信神是「使無變有」的神,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參 太 19:26)。
二、仰望應許的信心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羅 4:18-19)
他知道神乃是叫死人復活的神。當神試驗亞伯拉罕,叫他將獨生子以撒獻出為祭時,亞伯拉罕二話不說,立刻照辦。因為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參 來11:19),他在多年與神同行的日子裡,建立對神的信心,因此他能堅定將以撒獻為燔祭,相信以撒必成為他後嗣的應許。
三、不疑惑的信心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 4:20-22)
亞伯拉罕的信心總不會疑惑,更日漸得著堅固,是因他相信神所應許的,神必親自成就。

感謝主,藉著本日(羅馬書第四章)經文,讓我們認識到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並不是因行為或割禮,又或者是律法來稱義,而是「因信稱義」。求主堅固我們的信心,效法亞伯拉罕,倚靠神的話語,將我們的信心建立在磐石上。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 3:14)

by林昀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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