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主得真自由(羅六)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 6:3-6)

保羅這卷寫給羅馬各教會的書信,在本章旨在提醒外邦的信徒們,成為一位「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應當要有新生的樣式;因著耶穌的關係,舊我已與祂一同埋葬,行為模式當有「新生」的樣式,千萬不要覺得自己是神所揀選的子民,受洗後有神的恩典,因此做錯事、犯罪都沒有關係,自認為祂已經用恩典與慈愛原諒我們一切的過犯。受洗後的我們,要立志不再作罪的奴僕;奴僕是受主人所控制的,作罪的奴僕,意即使罪成為我們的主人,所以受到罪的挾制,生活在罪中,沒有自由可言,諸如明知有壞習慣,卻改也改不掉,所以不要讓罪作我們的主。這也是告訴我們,受洗歸主後,要立志做一個合神心意的新人,丟棄自己原來舊人的生活,不要被過去不好的習慣所捆綁。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 6:12、16)

保羅說,我們聽從了誰,就作誰的奴僕;受洗後,不可再順從罪,讓罪作我們的王,否則就是作罪的奴僕。如今,我們既然已因信稱義、受洗,就應該順從神,讓義來成為我們的主。從前我們是被罪約束,工價是死亡,若把身體獻給義,結局就是得永生。所以,應當效法耶穌的榜樣,努力使神喜悅我們所做的一切。

雖然世上仍有許多的誘惑,但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藉著聖靈的幫助,讓我們勝過肉體上的軟弱,真正完全脫離罪的網羅,獲得屬靈上的真自由。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 5:1)

By柯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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