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審判(啟廿)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4)

始祖犯罪以來,人的靈性與神的生命隔絕,所以人僅以血氣之軀活著。這血氣的肉身是短暫的,以神永恆的角度而言,人犯罪後就死了,那是罪的代價。誰可以脫離這死亡的既定規律呢?只有堅守神的道,未拜過獸與獸像的人,主讓他們復活。因為耶穌代我們世人釘在十字架上成就永恆的救贖後,只要您相信並願意遵循真理的福音,這份救贖的恩典就可以臨到我們每一個人身上,使我們也能脫離死亡的規律而有復活的盼望。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作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 20:7-8)
我們目前正處在與基督作王的一千年期間,待千年期滿,撒旦要被釋放。牠要迷惑地上列國,使列國與屬神的子民們爭戰。我們知道受洗後的信徒在世上仍會經歷許多磨難,這些試煉離不開神的計劃。雖然通往天國的道路道阻且長,信徒被敵人團團圍住、四面受敵、進退不能、孤立無援。但這些都在神的計劃內,神的眼目不曾離開屬祂的人。當神的拯救臨到,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那些圍困神子民之人,之後迷惑萬國的魔鬼也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與獸和假先知一同晝夜受苦直到永遠。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 20:11)
神審判了魔鬼及隨從魔鬼的人,再來就是最終的大審判,這審判是全面性的,包含所有的信徒及非信徒。而神以何標準來審判呢?而神以何標準來判定善惡呢?經上說:「棄絕我不領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 12:48);神的話就是真理,末日是以真理為審判的標準(參羅 2:12-16〉。故我們若要在末日的審判中過關,除了要一生謹慎言行外,還要追求聖靈的充滿,並不斷反省,我們的生活舉止是否只是合乎世界的標準,還是能符合乎聖經的真理標準呢?
末世時,世界各國被迷惑,包含政治、文化、思想、潮流各個層面。我們要仔細檢查額上和手上是不是有獸的印記。若我們的思想和行為,是以世界的標準為架構,和世界的標準相符,那我們可能就有一同被丟入火湖的危險了。神的兒女額上手上應有神的印記─聖靈的印記,在末後大逼迫的患難中,有神印記的人,是有安全保障得以存留的。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 1:13-14)

By郭怡萍

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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