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民 35:29、34)
民數記35章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1-8節,說明以色列支派如何分配利未人的城邑;第二部分是9-34節,提到「逃城」設立的功能,以及誤殺人者進出逃城的規範。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民 35:8)
本章23節提到,利未人要辦會幕之事,所以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持有產業,因為他們是被神分別為聖,專心服事所有與會幕,獻祭和教導律例有關的事情。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民 35:25)
神設立逃城的目的,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得到逃城的庇護(參民 35:15);至於故意殺人的,必被治死!或許有人會質疑,若把故意殺人掩飾成誤殺,是否就可進入逃城避開刑罰?然而同樣是殺人的結果,雖然故意和不小心有可能因掩飾而不一定顯露,但神是鑒察人心的神,我們所有作為必在末後被審判!此外,逃城的設立顯明神的憐憫、恩典和慈愛,我們生活中難免會犯錯、做神所不喜悅之事,如說謊、忌妒、仇恨等,假使我們願認罪悔改,神的恩典與慈愛仍會臨到我們身上,但切不可硬著心腸或存僥倖的心態,以為無人知曉,神將來必追討我們的罪。
耶和華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 17:10)
神之所以安排逃城,正是為了讓百姓能不污穢所住之地(參民 35:33),因神住在其中;以現在觀點來看,我們的身體是神的殿,教會是神的家,我們是否因神住在我們當中,而格外注重言行?亦或當我們發現自己突然萌生惡念時,是否及時悔改並將這些不好的想法驅逐出境,不讓它們玷汙自己和教會。因此,為了保持聖潔、與主同住,我們要時刻儆醒,藉讀經、禱告、聚會來親近神,同靈之間互相提醒代求,使我們的生活能夠更合乎神的心意!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 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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